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2月8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C型保障对象取消8户保障资格的公示”。
近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市国有房产中心来函,公共租赁住房C型保障对象中:3户保障家庭存在不动产登记;5户保障家庭自愿放弃保障资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意见》(榕政综〔2017〕1768号)有关规定,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福州市城区保障住房。
经核查,取消8户家庭保障资格。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5日-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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