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原创 > 正文

被执行2.15亿!福建福晟及福建六建新增四则合同纠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3.12.07来源:海西房产网
扫描到手机
导语:福建福晟及福建六建分别被执行2.15亿元,执行法院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六建因失信被执行310万元,执行法院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福建福晟先后发行了H18 福晟 2、H18 福晟 3、H19 福晟 1、H19 福晟 2等债券。
标签:   福晟  福建六建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2月5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关于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合同纠纷、重大执行、失信被执行信息及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报告显示,中泰证券作为福建福晟相关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相关规定及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及旗下公司新增合同纠纷、重大执行、失信被执行信息及发行人被采取监管措施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据披露,福建福晟及旗下公司新增四则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一:原告/上诉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被告/被上诉人为P某某、湖南亿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天元有限公司(SKYFIRSTLIMITED)合同、C 某某、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开庭法院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其它。

合同纠纷二:

原告/上诉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被上诉人为福建省分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P 某某、C 某某、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长沙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H某某;开庭法院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三:

原告/上诉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被告/被上诉人为C 某某、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天元有限公司(SKYFIRSTLIMITED)、长沙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P 某某、湖南亿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庭法院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3)闽 01民初 1108 号;案由为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四:

原告/上诉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被告/被上诉人为长沙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亿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P 某某、C 某某、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天元有限公司(SKYFIRSTLIMITED);开庭法院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合同纠纷。

  福建福晟及福建六建分别被执行2.15亿元,执行法院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六建因失信被执行310万元,执行法院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因福建福晟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中期报告,且公司在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亦曾发生同类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发行3人下发《关于对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债监〔2023〕83 号),对其予以监管警示。

  此外,福建福晟先后发行了H18 福晟 2、H18 福晟 3、H19 福晟 1、H19 福晟 2等债券。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2月5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关于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合同纠纷、重大执行、失信被执行信息及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报告显示,中泰证券作为福建福晟相关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相关规定及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及旗下公司新增合同纠纷、重大执行、失信被执行信息及发行人被采取监管措施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据披露,福建福晟及旗下公司新增四则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一:原告/上诉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被告/被上诉人为P某某、湖南亿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天元有限公司(SKYFIRSTLIMITED)合同、C 某某、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开庭法院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其它。

合同纠纷二:

原告/上诉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被上诉人为福建省分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P 某某、C 某某、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长沙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H某某;开庭法院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三:

原告/上诉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被告/被上诉人为C 某某、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天元有限公司(SKYFIRSTLIMITED)、长沙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P 某某、湖南亿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庭法院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3)闽 01民初 1108 号;案由为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四:

原告/上诉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被告/被上诉人为长沙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亿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P 某某、C 某某、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天元有限公司(SKYFIRSTLIMITED);开庭法院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合同纠纷。

  福建福晟及福建六建分别被执行2.15亿元,执行法院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六建因失信被执行310万元,执行法院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因福建福晟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中期报告,且公司在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亦曾发生同类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发行3人下发《关于对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债监〔2023〕83 号),对其予以监管警示。

  此外,福建福晟先后发行了H18 福晟 2、H18 福晟 3、H19 福晟 1、H19 福晟 2等债券。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阅读全文]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6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37658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