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2月4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收回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融政土〔2023〕460号)”。
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福建省福清市医院位于东张镇先锋村的28078.76平方米(约合42.1181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23)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17971号,面积为19050平方米(约合28.575亩)、闽(2023)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17972号,面积为9028.76平方米(约合13.5431亩)〕作为福清市储备土地,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需与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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