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4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福州市第二批人才公寓购房人才服务期考核结果的公告”。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第二批人才公寓自取得商品房产权证之日起5年后可上市交易、抵押,销售款归原购房人才所得。
购房人才必须在我市服务满5年(自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之日起算)。服务未满5年的,购房人才所购买的人才公寓在一次性退回所有购房补贴后可上市交易、抵押,销售款归原购房人才所得。
2022年,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福州市第二批人才公寓购房人才服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22〕218号)。
经个人提交材料、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核、征求市直相关单位意见等程序,现将第二批人才公寓111名购房人才服务期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经考核在我市服务满5年的购房人才107人
1.刘小龙,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2.吴 名,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3.林新居,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4.林清标,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5.林秋香,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6.林联库,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7.焦宇兵,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8.张冬青,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9.吴仕明,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10.郭国祥,福州市第一医院
11.柳林芬,福州市第一医院
12.洪 滢,福州市第一医院
13.林 琼,福州市第一医院
14.李川川,福州市第一医院
15.余良飞,福州市第一医院
16.刘林丽,福州市第一医院
17.李晓治,福州市第一医院
18.缪 飞,福州市第一医院
19.李 嵩,福州市第一医院
20.韦 浩,福州市第一医院
21.张如森,福州市第一医院
22.周永新,福州市第一医院
23.邹可安,福州市第二医院
24.文 莎,福州市第二医院
25.林佳生,福州市第二医院
26.祝福贵,福州市第二医院
27.许小玲,福州市第二医院
28.王华锋,福州市第二医院
29.魏文锋,福州市第二医院
30.刘雪君,福州市第二医院
31.蔡京京,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32.蔡春艳,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33.陈琦辉,福州市中医院
34.刘玉凤,福州市中医院
35.陈文鑫,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
36.章乐贝,闽江学院
37.杨志锋,闽江学院
38.陈家城,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39.付式鹏,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40.李小珊,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41.章显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42.刘成娟,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43.黄丽华,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44.周义勇,福州第二中学(原工作单位:福州第八中学)
45.朱志勇,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46.杨武恒,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咨询中心
47.王博斌,福州市科技局
48.樊学双,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原工作单位:闽侯县政府)
49.董建东,福建省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50.朱承炫,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原工作单位: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
51.周新涛,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
52.吴 涛,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
53.池哲强,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
54.卢凤华,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
55.江 演,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
56.张玉林,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
57.韩 婧,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
58.李小玲,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
59.黄永亮,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60.叶知全,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61.林飞云,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62.景 静,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63.林志炜,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64.张天群,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5.游生福,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6.张功岑,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7.张志杰,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8.池晓芳,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9.温永杰,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0.吴占敏,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1.郑柏春,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2.方金木,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3.林 寿,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4.薛从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林 堃,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工作单位: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6.阳 欢,福耀汽车铝件(福建)有限公司
77.张学认,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事业部
78.刘欣松,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事业部
79.蚁仲杰,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事业部
80.王震懿,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81.江依妹,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82.郑云美,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83.张海山,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原工作单位:福建联迪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84.刘 婕,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85.许宏志,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工作单位: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
86.吴俊俊,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工作单位:福建福晶科技有限公司)
87.林颖芳,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工作单位: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
88.谢 芳,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工作单位:福州中星电子有限公司)
89.林 迟,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原工作单位:福州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处)
90.李壮斌,福州问道智创科技有限公司(原工作单位: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91.陈建智,福州市数字经济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原工作单位: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92.熊 立,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3.郭 挺,福建省创新研究院(原工作单位:台江区政府)
94.张 辉,福州紫光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5.池子文,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工作单位:福州交通信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96.李建忠,福建联迪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97.高金水,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98.陈 琦,福州市医疗保障数据监测中心(原工作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99.庄 杰,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工作单位: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
100.苏文瑛,福建天晴数码有限公司
101.张青雅,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委(原工作单位:永泰县政府)
102.林良灿,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原工作单位:福建天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3.林 兰,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原工作单位: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4.李伟启,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
105.胡 堃,华瑞(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6.陈兴国,福州奥特帕斯工业有限公司
107.卓瑞锋,福州科煌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工作单位: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函转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待上述107人的商品房产权证满5年后,对其所购买的人才公寓予以解冻,所购买的人才公寓不再受《福州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榕委办〔2013〕6号)的限制和保护条款,自由上市交易、抵押,销售款归原购房人才所得。
三、经考核在我市服务未满5年的购房人才4人
108.卓鸿武,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原工作单位:福州市第二医院)
109.孙炜,福建工程学院(原工作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杨文军,兴业数字金融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原工作单位:福建天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11.佘明宇,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上述4位同志将所有购房补贴(卓鸿武45万元、孙炜60万元、杨文军45万元、佘明宇49万元)一次性退还至我局账户后,我局将函转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所购买的人才公寓可自由上市交易、抵押,销售款归原购房人才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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