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透露,该中心成功受理福州首笔人才贴息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次申请人才贴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陈女士是2021年在福州市落户的5型保障对象人才,今年,她与先生在福州购买了首套商品住房,申请了公积金贷款80万元,配套商业贷款75万元。
根据“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中关于人才购房贷款贴息相关政策,由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向借款人补贴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间的利率差额。
因此,陈女士申请的公积金组合贷款中75万元商业贷款部分可享受6年的利息补贴,总额近3万元。
根据2023年3月2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福州市房管局会同市人社局持续建设“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服务平台,实现人才住房保障申报、房屋管理全程网络办理。
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人才租赁住房根据房源公告不定期开展申报;购房补贴、购房贷款贴息、租赁补贴实行常态化申请。
其中,购房贷款贴息由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常年受理、负责发放。人才在选定房源、办理网签,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时,向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购房贷款贴息申请,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成功受理购房贷款贴息业务后,人才先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当月购房贷款本息,次月由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商业贷款贴息部分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分别按照放款时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出的还款计划的利息差额一次性测算出贷款年限前6年(5型)或者10年(3、4型)的贴息总额,平均至前6年(5型)或者10年(3、4型)的各月向人才补贴利息差额,当月未正常足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次月将不予贴息。享受人才租赁补贴的,在利息差额补贴时限中扣减相应的租赁补贴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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