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14日,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福州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联合发布一则重磅消息,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上市条件,推动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1月14日起,凡在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此前,福州市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进行调整,自2023年9月11日起,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同样宣布调整房地产政策,9月20日凡在闽侯县(不含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自此,福州五城区、闽侯县、高新区已经全部取消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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