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据微信公众号“遇见闽侯”发布消息透露,从2023年11月7日起,闽侯县对当前安置房上市交易调控政策措施进行调整。
取消闽侯县安置型商品房和普通拆迁安置房5年内上市交易限制规定,补交差价款或土地出让金即可上市交易。
也就意味着拆迁户们,拿到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根据自身意愿自由买卖。
这项新政的推行,大大缩减了安商房进入市场的时限和交易成本,对于闽侯的涉迁群众们来说无疑是一项福音,同时也将进一步促进闽侯县房地产市场整体交易活跃度提升。
据了解,2018年5月8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闽侯县住宅房屋征收实行安置型商品房补偿安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通知明确,因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土地出让方式不同,且安置型商品房可进行交易活动,原则确定安置型商品房回迁分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在进行房屋交易时,由房屋售卖人在向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支付1710元/平方米标准的差额费用后,方可进行房屋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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