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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雁塔二地块11月8日抽号选房!将建百米高楼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3.11.07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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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抽号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办公点(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交通路160号万科广场S1-2联体5层)。抽号时间:11月8日(星期三)、11月9日(星期四)、11月10日(星期五),共3天。
标签:   雁塔  选房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6日,福州市台江区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雁塔二地块选房的通知”。

  为做好雁塔二地块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号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办公点(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交通路160号万科广场S1-2联体5层)。

  二、抽号时间:11月8日(星期三)、11月9日(星期四)、11月10日(星期五),共3天。

  三、具体安排:

  (1)11月8日15点选取安置:鳌兴佳园二区(红星苑二期)、红星苑一期、联建新苑、双湖新城、福湾新城秋月苑、福湾新城春风苑。

  (2)11月9日15点选取安置:桂园怡景小区(一期)、万科澜悦花园、新港苑。

  (3)11月10日15点选取安置:翁排龙祥小区、榕发玖熹雅筑、阳光城悠澜郡、汇金公馆、鳌港苑三期。

  四、其他:

  (1)此次选房为图纸选房,不组织现场看房。

  台江雁塔二地块控规公示,涉迁573户!

  9月15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市台江区350103-XG-E管理单元E-39地块控规草案公示”。

  福州市台江区350103-XG-E管理单元E-39地块位于南公园周边,雁塔四巷以南,六一中路以东,用地面积2.64公顷(39.6亩),容积率3.97,建筑限高100米。

  台江区E-39地块即为台江区雁塔二地块。根据官方发布的消息,雁塔二地块位于台江区新港街道雁塔社区,占地面积43.48亩,涉迁建筑面积约6.12万平方米。

  征迁范围包括六一中路东侧,雁塔四巷南侧,北光明港路北侧,主要包含象园公寓、福寿新村、石油宿舍、酒厂宿舍、汽配宿舍、针织厂宿舍、饲料宿舍以及雁塔四巷棚户区、万寿里棚户区等,涉迁户数约573户,大部分为上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建造的砖混预制板结构和棚户区旧屋。

  (2)请被征收人携带选房顺序号单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被征收人本人无法参加选房,请代理人携带本人及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代理人与被征收人关系证明材料。

  (3)未按上述时间到场选房的,也未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以及现场广播3次未到或到场后拒不选房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选房机会,将由监察部门、公证处现场监督,所在社区代为选房。

  (4)具体决算、交房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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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6日,福州市台江区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雁塔二地块选房的通知”。

  为做好雁塔二地块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号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办公点(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交通路160号万科广场S1-2联体5层)。

  二、抽号时间:11月8日(星期三)、11月9日(星期四)、11月10日(星期五),共3天。

  三、具体安排:

  (1)11月8日15点选取安置:鳌兴佳园二区(红星苑二期)、红星苑一期、联建新苑、双湖新城、福湾新城秋月苑、福湾新城春风苑。

  (2)11月9日15点选取安置:桂园怡景小区(一期)、万科澜悦花园、新港苑。

  (3)11月10日15点选取安置:翁排龙祥小区、榕发玖熹雅筑、阳光城悠澜郡、汇金公馆、鳌港苑三期。

  四、其他:

  (1)此次选房为图纸选房,不组织现场看房。

  台江雁塔二地块控规公示,涉迁573户!

  9月15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市台江区350103-XG-E管理单元E-39地块控规草案公示”。

  福州市台江区350103-XG-E管理单元E-39地块位于南公园周边,雁塔四巷以南,六一中路以东,用地面积2.64公顷(39.6亩),容积率3.97,建筑限高100米。

  台江区E-39地块即为台江区雁塔二地块。根据官方发布的消息,雁塔二地块位于台江区新港街道雁塔社区,占地面积43.48亩,涉迁建筑面积约6.12万平方米。

  征迁范围包括六一中路东侧,雁塔四巷南侧,北光明港路北侧,主要包含象园公寓、福寿新村、石油宿舍、酒厂宿舍、汽配宿舍、针织厂宿舍、饲料宿舍以及雁塔四巷棚户区、万寿里棚户区等,涉迁户数约573户,大部分为上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建造的砖混预制板结构和棚户区旧屋。

  (2)请被征收人携带选房顺序号单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被征收人本人无法参加选房,请代理人携带本人及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代理人与被征收人关系证明材料。

  (3)未按上述时间到场选房的,也未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以及现场广播3次未到或到场后拒不选房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选房机会,将由监察部门、公证处现场监督,所在社区代为选房。

  (4)具体决算、交房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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