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根据《省外贸外资(稳价保供)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丝路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两国双园”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经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对外公布了2022年“两国双园”支持资金拟支持名单。
记者注意到,共有2个项目列入拟支持名单,分别是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管委会的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漳州市商务局的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分别拟支持500万。
今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并原则同意示范园区建设总体方案,标志着中印尼“两国双园”正式落地。早在2019年,福建便提出中印尼“两国双园”设想。2021年1月,中国商务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印尼海洋与投资统筹部签署了《中国—印尼“两国双园”项目合作备忘录》。中方确定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元洪投资区为中方园区,印尼方采取一园多区模式,确定民丹工业园、阿维尔那工业园和巴塘工业园为印尼方合作园区。
今年1月,中国国务院批准在福建省漳州市设立“中菲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漳州园区建设以诏安工业园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5个园区为依托,构建“一园、五片区、多基地(中心)”的空间布局。总规划面积266.73平方公里。
去年7月出台的《省外贸外资(稳价保供)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丝路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支持“两国双园”建设。鼓励有实力的省级以上开发区牵头建设“两国双园”,打造“一带一路”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方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的,由省级财政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专项用于规划编制、招商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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