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3年10月10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龙江派出所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的有关规定,福清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龙江派出所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4.0552公顷。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7日。公示地点:福清智慧城市规划网(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办网站)、龙江街道东南村村委会公告栏。
龙江派出所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福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福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福清市东部新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等,编制《龙江派出所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龙江派出所南侧片区系规划以商业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用地,位于东部新城南片区,东邻东南村,南邻君安湖滨壹号,西邻东南大道,北邻创业大道。本次成片开发涉及龙江街道东南村,范围内总用地面积4.0552公顷(折合60.828亩)。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规划地块位于交通门户中心和公共活力中心发展的动力点,该片区在迎宾大道和东南大道交汇处附近建设商业用地,可以进一步激发片区活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有利于提高城市形象,塑造良好的门户景观形象,同时解决周边居民和学生的消费需求,提供良好的消费空间和消费环境,推动综合型消费的发展,推动福清市经济发展。
四、成片开发的规划用途及公益性用地情况
龙江派出所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包括交通运输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其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公配用地占比超过40%的规定。
五、规划符合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福清市人民政府已将成片开发方案纳入正在编制规划期至 2035 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区。
六、实施计划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4.0552公顷。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批复后第一年到批复后第二年,2年实施完毕。
六、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 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7〕65号)《福清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2017 年)等规定开展工作。
七、结论
《龙江派出所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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