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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3轮土拍补充公告:土拍地点有变,取消指导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3.09.22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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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宗地2023-25号、26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33000元/平方米,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调整为“宗地2023-25号、26号商品住宅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拍卖地点由“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改为“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土矿交易大厅”。
标签:   土地  土拍

  近期,全国多地房地产政策加快优化调整。机构统计数据显示,9月以来,全国各地累计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高达100次。

  以福州为例,9月11日起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9月20日起,凡在闽侯县(不含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除了取消限购、限售之外,取消限价也在多个热点城市悄然执行。就在9月21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土拍补充公告,将执行数年的“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条款删除。

  分析认为,福州新房“限价”松动之后,将给房企更高的市场预期,提高拿地积极性。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3年9月21日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的补充公告”。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9月8日发布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自然让〔2023〕03号),经研究,现补充公告如下:

  1. 公告第七点第2点中“宗地2023-25号、26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33000元/平方米,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调整为“宗地2023-25号、26号商品住宅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2. 删除第七点第4点:“福州市人民政府有权对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3. 删除第七点第5点:“住宅地块商品房销售价格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住宅项目底价成交的,商品房备案均价原则按照商品房销售指导价确定;出让价款每增加1%,备案均价按商品房销售指导价上浮0.3%确定,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4.5%。”

  4. 公告第四点中拍卖地点由“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改为“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土矿交易大厅”。

  简单的说,就是9月28日拍卖的宗地2023-25号、26号,官方不再设置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只要市场能接受,房企可以自主定价,等于将限价的“紧箍咒”摘掉了。

9月28日福州拍卖三幅地块:总面积236.38亩!

  9月8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计划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10:00出让主城区三幅地块。

  本次拍卖三幅地块编号分别为福州宗地2023-25号、宗地2023-26号、宗地2023-27号,总出让面积157585㎡(236.38亩),总出让起始价406500万元。

  其中,两幅住宅用地位于福州三远片区,一幅商服用地位于桂湖片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三远片区两幅住宅用地均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且无需配建安商房,属于纯商品房用地。

1、2023-25号:面积70.31亩,起拍价18.55亿!

  福州宗地2023-25号位于晋安区福光南路以东,远洋路以北;三远片区LP-K-4A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46872平方米(合70.31亩);容积率:1.0以上、3.1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不超过7000平方米);设置1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04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100米以下(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185500万元,竞买保证金37100万元,最高限价213300万元。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经过测算得出,若该地块以底价185500万元成交,楼面价为12766.4元/㎡;若该地块以最高限价213300万元成交,楼面地价则为14679.64元/㎡。

  鼓励宗地2023-25号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2023-26号:面积67.1亩,起拍价18.53亿!

  福州宗地2023-26号位于晋安区福光南路以东,远洋路以北;三远片区LP-K-4B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44731平方米(合67.1亩);容积率:1.0以上、3.1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不超过8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100米以下(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185300万元,竞买保证金37060万元,最高限价213090万元。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经过测算得出,若该地块以底价185300万元成交,楼面价为13363.03元/㎡;若该地块以最高限价213300万元成交,楼面地价则为15382.27元/㎡。

  鼓励宗地2023-26号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2023-27号:面积98.97亩,起拍价3.57亿!

  福州宗地2023-27号位于晋安区宦溪镇北二通道北侧,山溪村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文化用地50年、社会福利5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5982平方米(合98.97亩);容积率:0.35以下(含已建建筑,其中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7900平方米,社会福利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剩余为商业商务建筑面积);建筑密度:25%以下(含25%);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24米以下(含24米)。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35700万元,竞买保证金714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经过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15458.76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3-27号出让起始价中包含已投入的建设成本,该部分不计收土地契税;该项目在不影响平时使用前提下,应满足人防工作要求,具体按照竞得人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针对三幅地块,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建设“立体生态住宅”部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受让人要将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的用途,业主相关义务及物业公司相关责任纳入房屋销售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明确业主后期管理和维护义务,并取得业主承诺,严禁业主私自改变用途,违法违规封闭空中花园和开敞式公共平台。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空中花园和开敞式公共平台的后期管理,劝导业主按照规范使用,保障立体生态住宅项目正常运行,对违规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物业公司要接受属地政府监管。

  (2)、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园林中心要将该项目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的绿化实施情况纳入建筑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擅自改变功能的不享受试点支持政策,由此造成的超容积率、超面积等按违法建设处理。

  (3)、市城管委、属地政府应对该项目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日常巡查,严禁改变其用途,做好违法违规建设查处工作。

  交地时间: 竞得人缴清出让价款后15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其中宗地2023-25号、26号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进场,缴清第一期土地款后具备交地条件的,可先予交地。

  开竣工时间:项目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的,自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市建设局另有核定的,从其核定时间)。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项目建设工期,以市建设局核定为准)。

  本次出让项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竞得人拟成立或属地政府要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并签订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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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全国多地房地产政策加快优化调整。机构统计数据显示,9月以来,全国各地累计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高达100次。

  以福州为例,9月11日起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9月20日起,凡在闽侯县(不含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除了取消限购、限售之外,取消限价也在多个热点城市悄然执行。就在9月21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土拍补充公告,将执行数年的“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条款删除。

  分析认为,福州新房“限价”松动之后,将给房企更高的市场预期,提高拿地积极性。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3年9月21日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的补充公告”。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9月8日发布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自然让〔2023〕03号),经研究,现补充公告如下:

  1. 公告第七点第2点中“宗地2023-25号、26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33000元/平方米,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调整为“宗地2023-25号、26号商品住宅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2. 删除第七点第4点:“福州市人民政府有权对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3. 删除第七点第5点:“住宅地块商品房销售价格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住宅项目底价成交的,商品房备案均价原则按照商品房销售指导价确定;出让价款每增加1%,备案均价按商品房销售指导价上浮0.3%确定,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4.5%。”

  4. 公告第四点中拍卖地点由“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改为“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土矿交易大厅”。

  简单的说,就是9月28日拍卖的宗地2023-25号、26号,官方不再设置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只要市场能接受,房企可以自主定价,等于将限价的“紧箍咒”摘掉了。

9月28日福州拍卖三幅地块:总面积236.38亩!

  9月8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计划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10:00出让主城区三幅地块。

  本次拍卖三幅地块编号分别为福州宗地2023-25号、宗地2023-26号、宗地2023-27号,总出让面积157585㎡(236.38亩),总出让起始价406500万元。

  其中,两幅住宅用地位于福州三远片区,一幅商服用地位于桂湖片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三远片区两幅住宅用地均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且无需配建安商房,属于纯商品房用地。

1、2023-25号:面积70.31亩,起拍价18.55亿!

  福州宗地2023-25号位于晋安区福光南路以东,远洋路以北;三远片区LP-K-4A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46872平方米(合70.31亩);容积率:1.0以上、3.1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不超过7000平方米);设置1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04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100米以下(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185500万元,竞买保证金37100万元,最高限价213300万元。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经过测算得出,若该地块以底价185500万元成交,楼面价为12766.4元/㎡;若该地块以最高限价213300万元成交,楼面地价则为14679.64元/㎡。

  鼓励宗地2023-25号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2023-26号:面积67.1亩,起拍价18.53亿!

  福州宗地2023-26号位于晋安区福光南路以东,远洋路以北;三远片区LP-K-4B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44731平方米(合67.1亩);容积率:1.0以上、3.1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不超过8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100米以下(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185300万元,竞买保证金37060万元,最高限价213090万元。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经过测算得出,若该地块以底价185300万元成交,楼面价为13363.03元/㎡;若该地块以最高限价213300万元成交,楼面地价则为15382.27元/㎡。

  鼓励宗地2023-26号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2023-27号:面积98.97亩,起拍价3.57亿!

  福州宗地2023-27号位于晋安区宦溪镇北二通道北侧,山溪村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文化用地50年、社会福利5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5982平方米(合98.97亩);容积率:0.35以下(含已建建筑,其中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7900平方米,社会福利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剩余为商业商务建筑面积);建筑密度:25%以下(含25%);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24米以下(含24米)。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35700万元,竞买保证金714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经过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15458.76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3-27号出让起始价中包含已投入的建设成本,该部分不计收土地契税;该项目在不影响平时使用前提下,应满足人防工作要求,具体按照竞得人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针对三幅地块,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建设“立体生态住宅”部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受让人要将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的用途,业主相关义务及物业公司相关责任纳入房屋销售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明确业主后期管理和维护义务,并取得业主承诺,严禁业主私自改变用途,违法违规封闭空中花园和开敞式公共平台。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空中花园和开敞式公共平台的后期管理,劝导业主按照规范使用,保障立体生态住宅项目正常运行,对违规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物业公司要接受属地政府监管。

  (2)、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园林中心要将该项目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的绿化实施情况纳入建筑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擅自改变功能的不享受试点支持政策,由此造成的超容积率、超面积等按违法建设处理。

  (3)、市城管委、属地政府应对该项目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日常巡查,严禁改变其用途,做好违法违规建设查处工作。

  交地时间: 竞得人缴清出让价款后15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其中宗地2023-25号、26号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进场,缴清第一期土地款后具备交地条件的,可先予交地。

  开竣工时间:项目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的,自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市建设局另有核定的,从其核定时间)。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项目建设工期,以市建设局核定为准)。

  本次出让项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竞得人拟成立或属地政府要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并签订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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