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18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官网刊发一则消息,介绍该中心深入推进福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相关政策落地执行情况。
据介绍,为持续助推福州市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充分发挥企业诚信体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深入落实福州市2022年制定印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意见(试行)》,主动靠前落实管理和服务,帮助开发企业以“好诚信”换来“好效益”。
根据意见规定,福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按照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情况共分为5个等次——“AAA级”为企业信用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AA级”为评价得分80-89分,“A级”为评价得分70-79分,B级为评价得分60-69分,C级评价得分59分以下。
在预售许可分类管理中要针对工程形象进度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规定A级以上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预售许可审批要件齐全的前提下,允许建设形象进度达到±0.00以上,即可准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
B级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同等审批要件下,需建设形象进度达到总楼层数五分之一以上,准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
C级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要从严审核把关,同等审批要件下,建设形象进度需达到总楼层三分之一以上,方准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
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以上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抵押期间准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预售许可后未销售房产可以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但在实际销售并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完成解押手续。
未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将持续深入、动态调整、细化落实“信用评级”在我市预售许可审批中的实际运用,服务好我市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
福建房企信用评价管理办法9月1日起实施

为推进房地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
根据相关规定,8月21日,福建省住建厅官网发布通知,《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评价办法》明确,在福建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没有开发项目的区域公司)均可以参与信用评价。
其中:评价实施部门为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为省厅统一开发;企业不良行为,由企业申报或作出行为认定的部门或评价部门录入扣分信息。
关于调整信用评分标准,《评价办法》明确, 依据企业信用得分,划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五个等级。
经测算,无不良记录的新房地产企业可获得A级评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现房销售土地出让,规定房企开发一个现房销售项目,信用得分加5分。
对出现挪用预售监管资金等严重不良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项目公司)信用评价等级直接认定为C级。
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AA级的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降低预售门槛和重点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纳入行业“白名单”管理,对接金融监管部门,加强融资支持。鼓励各市在缴交土地出让金期限、办理施工许可条件、楼盘分区验收等方面,探索其他激励措施。
对B级、C级的企业,给予相应信用惩戒。
《评价办法》自2023年9月1日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福州房管局累计公布74家房企信用评价
为加强福州市房地产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根据相关规定,2022年6月22日以来,福州市房管局全面部署开展五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截止目前,福州市房管局分七批次公布74家房企信用评价情况。详细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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