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13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福州市将从2023年9月14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通知》内容显示,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就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
二、 家庭住房情况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
随着“认房不认贷”的实施,让原本因为“认贷”而失去首套房信贷资格的人,可以降低购房首付,以及月供。
据新华社报道,8月25日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截止目前,福建省的宁德市、漳州市、福州市、厦门市已经实施“认房不认贷”,后续其他市也将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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