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那么,到底怎么降?降多少?关于新政,福州购房者疑惑不少。
为此,2023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发布“2018年以来福建省各地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情况表”,方便购房者查利率政策下限。
以福州为例:
1、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7日:福州(不含平潭)执行的利率下限水平为0.7倍贷款基准利率。
2、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福州(不含平潭)执行的利率下限水平为LPR。
3、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18日:福州(不含平潭)执行的利率下限水平为LPR。
4、2022年5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福州(不含平潭)执行的利率下限水平为LPR-20BP。
5、2023年1月31日至今:福州(不含平潭)执行的利率下限水平为LPR-50BP。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