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意味着“认房不认贷”政策正式在长沙落地。
今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即“认房不用认贷”,并明确将该政策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为更好满足长沙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经征求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意见,并报市政府审定同意,长沙市住建局出台《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长沙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家庭住房套数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此项政策纳入长沙市“一城一策”工具箱,自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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