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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布34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将开发住宅项目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3.07.28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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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地块目前地块西北部为农用地,农用地往东南方向种植一片市政林地,靠近林地有一条通往下洞江的水渠;地块中部较为平整,构筑物已基本拆除,且地块内硬化较为完整,表层残留地块内构筑物拆除留下的建渣;地块东南部为创星电力公司停车棚,硬化较为完整,部分区域用于堆存电缆,项目地块现规划为住宅用地。
标签:   住宅用地  土地  长乐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3年7月28日,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发布“航城街道2020年第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航城街道2020年第2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据悉,航城街道2020年第2号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下朱村,规划榕航路东侧,总用地面积23138平方米(折合34.707亩)。中心坐标:E 119.503388°,N 25.968604°,北至下洞江,南至大同路,西至农用地,东至创星电力公司。

航城街道2020年第2号地块位置图(仅供参考)

  地块目前地块西北部为农用地,农用地往东南方向种植一片市政林地,靠近林地有一条通往下洞江的水渠;地块中部较为平整,构筑物已基本拆除,且地块内硬化较为完整,表层残留地块内构筑物拆除留下的建渣;地块东南部为创星电力公司停车棚,硬化较为完整,部分区域用于堆存电缆,项目地块现规划为住宅用地。

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现场快筛及采样分析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及采样分析等调查工作,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所有土壤样品中污染物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同时特征污染物指标锌低于北京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要求,特征污染物氟化物指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36/ 1282-2020)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中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地下水质量指标,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指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通知中“一类用地筛选值”。依据上述分析结果可知,航城街道2020年第2号地块土壤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同时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本地块不需要进一步调查,航城街道2020年第2号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可以结束。

  综上所述,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详细采样分析工作,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可作为住宅用地项目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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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3年7月28日,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发布“航城街道2020年第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航城街道2020年第2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据悉,航城街道2020年第2号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下朱村,规划榕航路东侧,总用地面积23138平方米(折合34.707亩)。中心坐标:E 119.503388°,N 25.968604°,北至下洞江,南至大同路,西至农用地,东至创星电力公司。

航城街道2020年第2号地块位置图(仅供参考)

  地块目前地块西北部为农用地,农用地往东南方向种植一片市政林地,靠近林地有一条通往下洞江的水渠;地块中部较为平整,构筑物已基本拆除,且地块内硬化较为完整,表层残留地块内构筑物拆除留下的建渣;地块东南部为创星电力公司停车棚,硬化较为完整,部分区域用于堆存电缆,项目地块现规划为住宅用地。

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现场快筛及采样分析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及采样分析等调查工作,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所有土壤样品中污染物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同时特征污染物指标锌低于北京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要求,特征污染物氟化物指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36/ 1282-2020)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中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地下水质量指标,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指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通知中“一类用地筛选值”。依据上述分析结果可知,航城街道2020年第2号地块土壤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同时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本地块不需要进一步调查,航城街道2020年第2号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可以结束。

  综上所述,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详细采样分析工作,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可作为住宅用地项目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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