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27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收回政府储备地2023-033号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和“关于收回政府储备地2023-034号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本次依法收回的两幅地块均位于玉屏街道幸福村,总面积18.2亩。
以下是两则批复详细信息:
福清政府储备地2023-033号面积3.98亩
7月27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收回政府储备地2023-033号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融政土〔2023〕245号)”。
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政府储备地2023-033号位于玉屏街道幸福村,面积为2651平方米(约合3.98亩)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为福清市储备土地,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需与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福清政府储备地2023-034号面积14.22亩
7月27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收回政府储备地2023-034号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融政土〔2023〕246号)”。
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政府储备地2023-034号位于玉屏街道幸福村,面积为9477平方米(约合14.22亩)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为福清市储备土地,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需与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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