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21日,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闽侯县2023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兹定于2023年8月21日举行闽侯县2023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将于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在闽侯县商务中心C栋618室举行。
参加人员包括闽侯县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公众等。
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于2023年8月20日前向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闽侯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C栋618室,联系人:郑兴印,电话:22982504)。
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申请人应熟悉闽侯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闽侯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4、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5、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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