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6月30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350182-32-D-22、32-F-12、32-G-01、32-G-1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第191次福州滨海新城建设例会纪要》(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3]7号)有关精神,原则同意启动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350182-32-D-22、32-F-12、32-G-01、32-G-11地块控规调整程序,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开展控规调整有关工作。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规划调整程序,于2023年6月26日通过专家评审会。
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下横楼路北侧、冰心东街南侧、沙尾路及漳江路东侧、扬帆路西侧。规划范围108976平方米(约163.46亩),涉及调整面积93238平方米(约139.9亩)。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农村宅基地、河流水面、水田等。
拟调整范围涉及已批用地福州滨海新城2018年第16号地块、福州滨海新城2018年第8号地块(CBD商业项目),用地类型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地块北侧为CBD输配环项目。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拟将350182-32-D-22、32-G-01、32-G-11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商务综合用地(B1B2)调整为商住综合用地(R2B1),将32-F-1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B2)调整为商业商务综合用地(B1B2)。
2、规划指标调整。
32-D-22及32-G-01地块,商住综合用地(R2B1):容积率≥2.0且≤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32-G-11地块,商住综合用地(R2B1):容积率≥2.0且≤2.5,建筑密度≤23%,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32-F-12地块,商业商务综合用地(B1B2):容积率≥3.8且≤4.5,建筑密度≥34%、≤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60米。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对比此前规划后发现,32-D-22地块,用途由商业商务改为商住;容积率由原先6.0调整为2.0-2.5,建筑限高从220米下调为80米。
32-G-01地块用途由商业商务改为商住,容积率由原先5.8调整为2.0-2.5,建筑限高从220米下调为80米;
32-G-11地块地块用途由商业商务改为商住,容积率由原先5.6调整为2.0-2.5,建筑限高从160米下调为80米;
32-F-12地块用途由商务用地调整为商业商务综合用地。,容积率由原先7.0调整为3.8-4.5,建筑限高从200米下调为160米。
此次滨海新城CBD内多幅商务用地用途调整,并增加居住用地,将完善职住平衡、促进产城融合,同时有助于加快CBD片区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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