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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风置业2200万竞得葛岭一幅宅地,要求现房销售!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3.06.21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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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6月21日,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于2023年6月21日举行2023年第五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活动。最终,福州大风置业有限公司以底价2200万元竞得樟[2023]拍10号地块,计容用地面积成交价为每平方米1286.78元。
标签:   福州大风置业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6月21日,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于2023年6月21日举行2023年第五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活动。

  最终,福州大风置业有限公司以底价2200万元竞得樟[2023]拍10号地块,计容用地面积成交价为每平方米1286.78元。

  据了解,2022年8月5日,福建恒基集团有限公司以底价4000万元竞得该地块樟[2022]拍08号地块。

  樟[2022]拍08号地块位于葛岭镇溪西村,福州大风置业有限公司还是福建恒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两幅地块将成体系开发。

  出让公告显示,樟[2023]拍10号地块葛岭镇溪西村葛丹东路东侧,用途为住宅、公园与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宗地面积21428平方米(32.15亩),其中计容建筑用地面积17097平方米(25.65亩),防护绿地面积3306平方米(4.96亩),城镇道路用地面积1025平方米(1.54亩)。

  其他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

  1、宗地用地总面积2142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设用地17097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3306平方米,城镇道路用地面积1025平方米。

  2、配套建设:(1)沿地块东侧无偿配建3306平方米防护绿地(不得在防护绿地上建设建构筑物),并负责日常管护,计入配套成本;(2)沿地块西侧无偿配建1025平方米城镇道路,并负责日常管护,计入配套成本;(3)配建不少于1539平方米人防地下室。

  3、竞得人应配建:(1)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垃圾分类屋,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置文体活动室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时设置室外文体活动场地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2)市政交通:地块西侧应配建公共通道,机动车主要出入口沿西侧道路设置;建设单位需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西侧住宅地块预留的市政综合管线并接入市政管线;地块出入口、配建公共通道和市政综合管线等可与南侧福州工商学院进一步沟通对接,经工商学院同意后,可进行优化调整或取消。

  4、宗地项目设计方案已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步审定(住宅楼建筑不低于6层)。竞得人竞得该宗地之后,原则上应按照初步审定的项目设计方案进一步深化设计,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设计方案微调,以加快项目前期规划工程报建进度。

  竞得人应根据相关法规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推进深化该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确保场地竖向标高与周边合理衔接。因场地需要所设置的挡土墙(含结构锚固构件)、护坡、基坑支护、截洪沟等应满足规范要求且不得占用地块红线外用地,不得影响到相邻房屋、构筑物等的安全。

  竞得人应将高度超过7米以上的超高挡土墙(含结构锚固构件)、护坡、基坑支护等专项设计方案报送县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将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挡墙边坡等垂直投影面积补充至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方案后,方可实施。

  5、该宗地按现房销售实施。规划房屋竣工验收之后,竞得人方可申请房屋销售手续。

  6、房屋上市交易后的转让要求。取得现房销售许可证之后,五年内(含五年)购买商品房的购房业主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转让,也不得办理转让公证等手续。

  7、出让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葛岭镇溪西村葛丹东路东侧A-07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宗地初步规划方案。

  8、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4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0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9、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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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6月21日,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于2023年6月21日举行2023年第五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活动。

  最终,福州大风置业有限公司以底价2200万元竞得樟[2023]拍10号地块,计容用地面积成交价为每平方米1286.78元。

  据了解,2022年8月5日,福建恒基集团有限公司以底价4000万元竞得该地块樟[2022]拍08号地块。

  樟[2022]拍08号地块位于葛岭镇溪西村,福州大风置业有限公司还是福建恒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两幅地块将成体系开发。

  出让公告显示,樟[2023]拍10号地块葛岭镇溪西村葛丹东路东侧,用途为住宅、公园与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宗地面积21428平方米(32.15亩),其中计容建筑用地面积17097平方米(25.65亩),防护绿地面积3306平方米(4.96亩),城镇道路用地面积1025平方米(1.54亩)。

  其他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

  1、宗地用地总面积2142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设用地17097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3306平方米,城镇道路用地面积1025平方米。

  2、配套建设:(1)沿地块东侧无偿配建3306平方米防护绿地(不得在防护绿地上建设建构筑物),并负责日常管护,计入配套成本;(2)沿地块西侧无偿配建1025平方米城镇道路,并负责日常管护,计入配套成本;(3)配建不少于1539平方米人防地下室。

  3、竞得人应配建:(1)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垃圾分类屋,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置文体活动室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时设置室外文体活动场地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2)市政交通:地块西侧应配建公共通道,机动车主要出入口沿西侧道路设置;建设单位需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西侧住宅地块预留的市政综合管线并接入市政管线;地块出入口、配建公共通道和市政综合管线等可与南侧福州工商学院进一步沟通对接,经工商学院同意后,可进行优化调整或取消。

  4、宗地项目设计方案已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步审定(住宅楼建筑不低于6层)。竞得人竞得该宗地之后,原则上应按照初步审定的项目设计方案进一步深化设计,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设计方案微调,以加快项目前期规划工程报建进度。

  竞得人应根据相关法规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推进深化该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确保场地竖向标高与周边合理衔接。因场地需要所设置的挡土墙(含结构锚固构件)、护坡、基坑支护、截洪沟等应满足规范要求且不得占用地块红线外用地,不得影响到相邻房屋、构筑物等的安全。

  竞得人应将高度超过7米以上的超高挡土墙(含结构锚固构件)、护坡、基坑支护等专项设计方案报送县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将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挡墙边坡等垂直投影面积补充至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方案后,方可实施。

  5、该宗地按现房销售实施。规划房屋竣工验收之后,竞得人方可申请房屋销售手续。

  6、房屋上市交易后的转让要求。取得现房销售许可证之后,五年内(含五年)购买商品房的购房业主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转让,也不得办理转让公证等手续。

  7、出让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葛岭镇溪西村葛丹东路东侧A-07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宗地初步规划方案。

  8、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4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0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9、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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