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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36%!福州知名房企破产清算,名下资产再度上架法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3.06.2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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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将于2023年6月23日10时至2023年6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进行资产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监督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将于2023年6月23日10时至2023年6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进行资产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监督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了解,本次拍卖标的曾于2023年5月26日举行一次拍卖,但因无人报名,最终宣布流拍。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对比后发现,5月26日拍卖的起始价为65230000元,而本次拍卖的起始价仅为41747200元,也就是第二次拍卖比第一次起始价降价23482800元,降幅高达36%。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情况如下:

  1、标的物名称: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台江区义洲街道宁化路3号博奥城7#楼1至2.6层01体育馆及附属设施(下沉式游泳池)、体育馆红线以内土地使用权。

  2、标的物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宁化路3号博奥城7#楼。

  3、标的物所有权人: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

  4、权证类型:不动产权证书(权证号:闽(2020)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7794号)

  5、权利性质:出让;用途:体育/体育馆;面积:共有宗地面积:34297.4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034.0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05-12-21起至2055-12-20止;权利其他状况:1至2.6层01:建筑面积:2034.03平方米;专有面积1972.02平方米。

  标的物介绍:

  1、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7#楼一幢体育馆及附属设施(下沉式游泳池)、7#楼体育馆红线以内土地使用权10000平方米;

  2、不动产权证书范围仅包括7#楼一幢体育馆。

  3、下沉式游泳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根据游泳池《项目合同决算审批表》:游泳池及景观建筑面积12265平米(不计容),实际面积以现场状况为准;

  4、根据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福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榕地合【2005】02号-1)约定标的物所在地块需配建沿城市规划路搭配体育场10000平方米,并对外开放。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依约取得7#楼体育馆红线以内土地使用权10000平方米,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

  本次拍卖标的为博美诗邦公司作为博奥城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动产权保留资产,在办理转让时博美诗邦公司应承担的税费是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卖一手商品房的标准计算,即根据交易的实际成交价款、项目的开发成本等计算。

  经清算组以本次拍卖标的的起拍价4174.72万元进行测算,出卖人因拍卖标的转让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暂计为11260024.54元。

  另,博美诗邦公司此前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过户时需缴纳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因本次拍卖标的转让时出卖人与买受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且本次拍卖标的转让税费计算的特殊性,请买受人理性参拍,如买受人参与拍卖,则视为买受人对双方应缴纳的税费金额、税费承担无任何异议,并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清算组、上拍机构索偿。

  此外,拍卖公告明确:

  1、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民终77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7#楼体育馆“1层地下室楼梯1.2.2(建筑面积59.32平方米)”以及“1层公厕(建筑面积60.26平方米)”属于博奥城小区业主共有,本次拍卖标的不包含该部分。

  2、本拍卖标的存在租赁纠纷,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闽01民初1392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闽民终771号】判决确认博美诗邦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20年8月17日解除,承租人应将7#楼即闽(2020)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7794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房屋以及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腾空并返还给博美诗邦公司。但是因承租人此前就本拍卖标的与次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现本拍卖标的实际上由次承租人实际占用并且拒绝腾空交付,故本拍卖标的清算组按现状交付,涉及拍卖标的的腾空、搬离、二次装修问题(如有),均由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次承租人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清算组不承担拍卖标的的腾退工作。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和疑问自行调査、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博美诗邦地产2019年被强制清算

  爱企查资料显示,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是2005年2月3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在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锦标路。

  注册资本为1.089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

  早在2019年6月1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决定书((2019)闽01强清5号)。

  该决定书显示,2018年12月2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闽01清申4号民事裁定,受理王秾对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的清算申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十条的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在福州市破产清算管理人名册中公开随机摇号,指定由北京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

  时隔将近四年之后,上述福建博美诗邦地产资产第二次上架司法拍卖,最终能否顺利拍出,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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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将于2023年6月23日10时至2023年6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进行资产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监督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了解,本次拍卖标的曾于2023年5月26日举行一次拍卖,但因无人报名,最终宣布流拍。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对比后发现,5月26日拍卖的起始价为65230000元,而本次拍卖的起始价仅为41747200元,也就是第二次拍卖比第一次起始价降价23482800元,降幅高达36%。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情况如下:

  1、标的物名称: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台江区义洲街道宁化路3号博奥城7#楼1至2.6层01体育馆及附属设施(下沉式游泳池)、体育馆红线以内土地使用权。

  2、标的物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宁化路3号博奥城7#楼。

  3、标的物所有权人: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

  4、权证类型:不动产权证书(权证号:闽(2020)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7794号)

  5、权利性质:出让;用途:体育/体育馆;面积:共有宗地面积:34297.4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034.0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05-12-21起至2055-12-20止;权利其他状况:1至2.6层01:建筑面积:2034.03平方米;专有面积1972.02平方米。

  标的物介绍:

  1、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7#楼一幢体育馆及附属设施(下沉式游泳池)、7#楼体育馆红线以内土地使用权10000平方米;

  2、不动产权证书范围仅包括7#楼一幢体育馆。

  3、下沉式游泳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根据游泳池《项目合同决算审批表》:游泳池及景观建筑面积12265平米(不计容),实际面积以现场状况为准;

  4、根据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福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榕地合【2005】02号-1)约定标的物所在地块需配建沿城市规划路搭配体育场10000平方米,并对外开放。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依约取得7#楼体育馆红线以内土地使用权10000平方米,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

  本次拍卖标的为博美诗邦公司作为博奥城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动产权保留资产,在办理转让时博美诗邦公司应承担的税费是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卖一手商品房的标准计算,即根据交易的实际成交价款、项目的开发成本等计算。

  经清算组以本次拍卖标的的起拍价4174.72万元进行测算,出卖人因拍卖标的转让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暂计为11260024.54元。

  另,博美诗邦公司此前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过户时需缴纳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因本次拍卖标的转让时出卖人与买受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且本次拍卖标的转让税费计算的特殊性,请买受人理性参拍,如买受人参与拍卖,则视为买受人对双方应缴纳的税费金额、税费承担无任何异议,并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清算组、上拍机构索偿。

  此外,拍卖公告明确:

  1、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民终77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7#楼体育馆“1层地下室楼梯1.2.2(建筑面积59.32平方米)”以及“1层公厕(建筑面积60.26平方米)”属于博奥城小区业主共有,本次拍卖标的不包含该部分。

  2、本拍卖标的存在租赁纠纷,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闽01民初1392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闽民终771号】判决确认博美诗邦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20年8月17日解除,承租人应将7#楼即闽(2020)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7794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房屋以及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腾空并返还给博美诗邦公司。但是因承租人此前就本拍卖标的与次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现本拍卖标的实际上由次承租人实际占用并且拒绝腾空交付,故本拍卖标的清算组按现状交付,涉及拍卖标的的腾空、搬离、二次装修问题(如有),均由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次承租人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清算组不承担拍卖标的的腾退工作。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和疑问自行调査、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博美诗邦地产2019年被强制清算

  爱企查资料显示,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是2005年2月3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在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锦标路。

  注册资本为1.089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

  早在2019年6月1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决定书((2019)闽01强清5号)。

  该决定书显示,2018年12月2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闽01清申4号民事裁定,受理王秾对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的清算申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十条的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在福州市破产清算管理人名册中公开随机摇号,指定由北京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福建博美诗邦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

  时隔将近四年之后,上述福建博美诗邦地产资产第二次上架司法拍卖,最终能否顺利拍出,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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