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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福州)置业1476万竞得闽侯荆溪28.89亩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3.06.2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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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第7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编号:2023挂(工业)7号),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23年6月20日举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交易会。最终,榕发(福州)置业有限公司以1476万元竞得闽侯2023挂(工业)7号地块。
标签:   闽侯  荆溪  土地  挂牌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6月20日,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宗地2023挂(工业)7号)”。。

  根据《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第7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编号:2023挂(工业)7号),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23年6月20日举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交易会。

  最终,榕发(福州)置业有限公司以1476万元竞得闽侯2023挂(工业)7号地块。

  闽侯2023挂(工业)7号面积28.89亩

  闽侯2023挂(工业)7号位于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用途为仓储用地一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总面积:19259平方米(合28.89亩),其中实用地面积17173平方米(合25.76亩),规划绿地面积2086平方米(合3.13亩);容积率:1.0<FAR≤2.0;建筑密度(%):30%≤D%≤50%;绿化率:15%≤GAR≤20%;建筑限高:≤36米;建筑限高:≤36米;出让年限:50年。

  出让公告约定:

  1、闽侯2023挂(工业)7号地块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2、该地块建设期间,实行工程建设资金监管,设立工程建设资金专户。竞得人必须将50%的建安总投资额作为工程建设资金存入工程建设资金监管专户(上不封顶,但每亩不得低于50万元),具体按照《进一步规范新出让工业用地管理意见(试行)》规定的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内容及步骤执行。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与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4日前签订《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协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竞得人提供的《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协议》和银行资信证明于2023年7月5日签订《出让合同》。

  3、根据《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49号)规定,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4、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退还。

  5、开竣工时间: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土地出让后管理服务机制的通知》(侯政办〔2022〕45号)规定,受让人应自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应于2024年7月2日前)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应于2027年7月2日前)竣工投产。开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当期交地对应的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3‰,即每日逾期开工对应违约金为(当期交付土地面积÷出让宗地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3‰;竣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按照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核算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3‰,即每日逾期竣工对应违约金为(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3‰。

  6、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

  7、宗地不可分割转让。

地块区位图

  据悉,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300㎡,拟建2栋3层成品粮准低温楼房仓,附属配套办公及机械库、消防水池、地磅等,可实现新增2.5万吨成品粮食储存能力,让应急调用“调得动、调得出、用得上”,有力保障突发应急灾害事件的物资需求。

项目效果图

  同时项目将采用智慧自动化进出仓工艺,提升仓储科技和信息化技术应用,实现仓储硬件设施和软件配套能力的双提升,打造仓储设施“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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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6月20日,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宗地2023挂(工业)7号)”。。

  根据《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第7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编号:2023挂(工业)7号),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23年6月20日举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交易会。

  最终,榕发(福州)置业有限公司以1476万元竞得闽侯2023挂(工业)7号地块。

  闽侯2023挂(工业)7号面积28.89亩

  闽侯2023挂(工业)7号位于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用途为仓储用地一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总面积:19259平方米(合28.89亩),其中实用地面积17173平方米(合25.76亩),规划绿地面积2086平方米(合3.13亩);容积率:1.0<FAR≤2.0;建筑密度(%):30%≤D%≤50%;绿化率:15%≤GAR≤20%;建筑限高:≤36米;建筑限高:≤36米;出让年限:50年。

  出让公告约定:

  1、闽侯2023挂(工业)7号地块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2、该地块建设期间,实行工程建设资金监管,设立工程建设资金专户。竞得人必须将50%的建安总投资额作为工程建设资金存入工程建设资金监管专户(上不封顶,但每亩不得低于50万元),具体按照《进一步规范新出让工业用地管理意见(试行)》规定的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内容及步骤执行。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与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4日前签订《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协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竞得人提供的《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协议》和银行资信证明于2023年7月5日签订《出让合同》。

  3、根据《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49号)规定,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4、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退还。

  5、开竣工时间: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土地出让后管理服务机制的通知》(侯政办〔2022〕45号)规定,受让人应自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应于2024年7月2日前)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应于2027年7月2日前)竣工投产。开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当期交地对应的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3‰,即每日逾期开工对应违约金为(当期交付土地面积÷出让宗地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3‰;竣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按照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核算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3‰,即每日逾期竣工对应违约金为(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3‰。

  6、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

  7、宗地不可分割转让。

地块区位图

  据悉,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300㎡,拟建2栋3层成品粮准低温楼房仓,附属配套办公及机械库、消防水池、地磅等,可实现新增2.5万吨成品粮食储存能力,让应急调用“调得动、调得出、用得上”,有力保障突发应急灾害事件的物资需求。

项目效果图

  同时项目将采用智慧自动化进出仓工艺,提升仓储科技和信息化技术应用,实现仓储硬件设施和软件配套能力的双提升,打造仓储设施“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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