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临空经济区西片区控规(福州长乐闽江口组团临空片控规)350182-11-A-0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为落实闽江河口湿地申遗工作要求,完善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配套、满足游客游览游憩要求,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3CJK-036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福州临空经济区西片区控规350182-11-A-01地块作为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综合配套设施,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并优化周边地块及道路边界,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控规调整工作,于2023年6月9日通过专家、部门评审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市马尾新城闽江口组团,G228国道北侧、福建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西侧。拟调整用地面积34500平方米(约51.75亩),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耕地、林地、园地、农业设施用地、陆地水域、公用设施用地等,地块尚未建设。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拟将350182-11-A-01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A2),并优化周边地块及道路边界。
2、规划指标调整。11-A-01_1地块,文化设施用地(A2):用地面积25562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11-A-01_2地块,用地面积2772平方米, 11-A-01_3地块,用地面积3025平方米,均为防护绿地(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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