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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裁定破产清算!闽侯一房企名下10栋别墅将被拍卖

——2017年停工至今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3.06.12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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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18日10时至2023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园房地产)进行资产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标签:   司法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18日10时至2023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园房地产)进行资产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截止2023年6月12日17:30,该拍卖页面共吸引4131次围观,83人设置提醒,0人报名。

  本次公开拍卖标的物为闽侯县南屿镇五都村留臂100号五都高尚住宅小区(A区)【A区整体项目】。

  该标的物产权人为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批准书:闽侯县(2004)侯政地字第21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侯建村(2001)用地GJ02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侯建村(2001)用地GJ022号。

  建筑面积:A区在建工程建筑面积3103.2㎡;土地使用权面积:A区用地面积为6667㎡;房屋用途:住宅、配套用房;土地用途:住宅;建成年份:A区为在建工程,现有建筑物约建成于2017年;建筑结构/层数:钢混结构/地上3层;土地使用年限:2074-12-21止。评估价值时点:2022年6月28日。

  据介绍,A区项目用地总面积为6667平方米【侯国用(2006)第183119号】,总建筑面积为3103.2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为3000平方米(共10栋住宅),不计容建筑面积103.2平方米,地上车位:10个,容积率为0.45,建筑密度为20%,绿地率为51%。

  1、位置状况:(1)方位:位于闽侯县南屿镇五都村;该区域属于闽侯县五级住宅用地;(2)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距信通中心约800米,距南屿中学新校区约1000米,距元峰小学约1.5公里,与各重要场所距离一般。

  2、交通状况:位于闽侯县南屿镇五都村,邻近有五都大道、元峰路、顺元路等,路网密集度较高,道路通达度较好,出行较便利。

  3、公共服务设施:周边有信通中心、耶鲁康桥丹堤幼儿园、南屿中学新校区、元峰小学、苏宁易购、横店电影城等;公共服务设施一般。

  4、土地基本状况:(1)四至(以红线图为准):东至空地,西临五都山庄,南临溪,北临水泥路;(2)土地面积:6667平方米;(3)土地用途及土地使用期限: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2074年12月21日止;(4)开发程度:红线外基本已达五通,红线内正在开发建设房屋。

  5、建筑物状况:(1)结构质式:钢筋混凝土结构;(2)设施设备:10栋住宅,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外墙涂料已完工,余相关配套设施、水、电等未整体竣工;(3)装饰装修:室内均为毛坯;(4)设计用途:住宅;(5)房号及项目面积(㎡):A1-295.13,A2-295.13,D1-299.29,D2-299.29,F1-299.29,F2-304.43,F3-304.43,F4-304.43,G1-299.29,G2-299.29,项目面积合计3000㎡。

  根据闽智宏房估[2022](清算)第A002号评估报告显示,A区在建工程市场价值2415.13万元,清算价值1811.26万元。

  拍卖公告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置的田园房地产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信息、知悉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要求和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管理人全额没收,且竞买人将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3、拍卖标的以其现状拍卖,对与拍卖标的紧密相关的开发项目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参与竞买的,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移交及过户登记手续,登记过户所涉及的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税金(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附加税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关于A区在建工程情况说明:

  (1)土地及在建工程按照现状交付竞得人。因本次拍卖的拍卖标的停工时间久远,管理人对在建工程的建筑质量、施工内业资料、建筑施工与规划不符、土地规划验收等问题不作保证。拍卖标的须买受人(本公告中所指的买受人即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予以续建,故项目的更名、行政许可证照的变更及其他立项证件等有关开发建设等事宜,管理人只提供现有的由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移交的部分材料,上述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行政等任何法律责任,责任和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2)该项目尚未完成项目的全部配套工程,尚有部分扫尾工程未完成。因新的市政道路规划调整大门借道通行、项目在建工程地下部分长时间泡水等引发的相关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处理。

  (3)该项目存在土地未核验,消防未验收,工程档案未归档,竣工验收未备案,以及房屋工程档案材料缺失,缺乏不动产首次登记基础资料等情形。

  (4)A区项目原门牌号登记住址为南屿镇五都村留臂100号,现住址为南屿镇五都村留臂198号。

  5、有关税、费、规划、环保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税务、发改、规划、住建局、环保、国土、房管、不动产登记、供电、供水、供气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确认。本次拍卖的产权过户、复工手续等事宜由竞买人自行向国土、规划、不动产登记、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并自行办理。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和疑问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6月18日10时至2023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起拍价:1811.26万元(大写:壹仟捌佰壹拾壹万贰仟陆佰元整)。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增价幅度: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保证金人民币36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

  特别提醒:因本次拍卖标的已停工,买受人通过竞买承受拍卖标的后必须进行项目续建、交付使用、产权过户等,与项目建设、销售、交房、办证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有关的行政许可及审批文件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福州市中院裁定闽侯田园地产破产清算

  爱企查资料显示,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4月18日,注册地位于闽侯县南屿镇五都村。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房开发销售(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

  2023年6月1日,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网络拍卖公告”。

  公告显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8日作出(2022)闽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田园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4月15日作出(2022)闽0121破1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担任田园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依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变价方案》决议,管理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田园公司的A区项目进行公开拍卖。

  第一次公开拍卖将于2023年6月18日上午10时至2023年6月19日上午10时进行,A区项目的起拍价为1811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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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18日10时至2023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园房地产)进行资产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截止2023年6月12日17:30,该拍卖页面共吸引4131次围观,83人设置提醒,0人报名。

  本次公开拍卖标的物为闽侯县南屿镇五都村留臂100号五都高尚住宅小区(A区)【A区整体项目】。

  该标的物产权人为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批准书:闽侯县(2004)侯政地字第21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侯建村(2001)用地GJ02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侯建村(2001)用地GJ022号。

  建筑面积:A区在建工程建筑面积3103.2㎡;土地使用权面积:A区用地面积为6667㎡;房屋用途:住宅、配套用房;土地用途:住宅;建成年份:A区为在建工程,现有建筑物约建成于2017年;建筑结构/层数:钢混结构/地上3层;土地使用年限:2074-12-21止。评估价值时点:2022年6月28日。

  据介绍,A区项目用地总面积为6667平方米【侯国用(2006)第183119号】,总建筑面积为3103.2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为3000平方米(共10栋住宅),不计容建筑面积103.2平方米,地上车位:10个,容积率为0.45,建筑密度为20%,绿地率为51%。

  1、位置状况:(1)方位:位于闽侯县南屿镇五都村;该区域属于闽侯县五级住宅用地;(2)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距信通中心约800米,距南屿中学新校区约1000米,距元峰小学约1.5公里,与各重要场所距离一般。

  2、交通状况:位于闽侯县南屿镇五都村,邻近有五都大道、元峰路、顺元路等,路网密集度较高,道路通达度较好,出行较便利。

  3、公共服务设施:周边有信通中心、耶鲁康桥丹堤幼儿园、南屿中学新校区、元峰小学、苏宁易购、横店电影城等;公共服务设施一般。

  4、土地基本状况:(1)四至(以红线图为准):东至空地,西临五都山庄,南临溪,北临水泥路;(2)土地面积:6667平方米;(3)土地用途及土地使用期限: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2074年12月21日止;(4)开发程度:红线外基本已达五通,红线内正在开发建设房屋。

  5、建筑物状况:(1)结构质式:钢筋混凝土结构;(2)设施设备:10栋住宅,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外墙涂料已完工,余相关配套设施、水、电等未整体竣工;(3)装饰装修:室内均为毛坯;(4)设计用途:住宅;(5)房号及项目面积(㎡):A1-295.13,A2-295.13,D1-299.29,D2-299.29,F1-299.29,F2-304.43,F3-304.43,F4-304.43,G1-299.29,G2-299.29,项目面积合计3000㎡。

  根据闽智宏房估[2022](清算)第A002号评估报告显示,A区在建工程市场价值2415.13万元,清算价值1811.26万元。

  拍卖公告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置的田园房地产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信息、知悉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要求和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管理人全额没收,且竞买人将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3、拍卖标的以其现状拍卖,对与拍卖标的紧密相关的开发项目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参与竞买的,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移交及过户登记手续,登记过户所涉及的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税金(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附加税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关于A区在建工程情况说明:

  (1)土地及在建工程按照现状交付竞得人。因本次拍卖的拍卖标的停工时间久远,管理人对在建工程的建筑质量、施工内业资料、建筑施工与规划不符、土地规划验收等问题不作保证。拍卖标的须买受人(本公告中所指的买受人即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予以续建,故项目的更名、行政许可证照的变更及其他立项证件等有关开发建设等事宜,管理人只提供现有的由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移交的部分材料,上述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行政等任何法律责任,责任和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2)该项目尚未完成项目的全部配套工程,尚有部分扫尾工程未完成。因新的市政道路规划调整大门借道通行、项目在建工程地下部分长时间泡水等引发的相关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处理。

  (3)该项目存在土地未核验,消防未验收,工程档案未归档,竣工验收未备案,以及房屋工程档案材料缺失,缺乏不动产首次登记基础资料等情形。

  (4)A区项目原门牌号登记住址为南屿镇五都村留臂100号,现住址为南屿镇五都村留臂198号。

  5、有关税、费、规划、环保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税务、发改、规划、住建局、环保、国土、房管、不动产登记、供电、供水、供气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确认。本次拍卖的产权过户、复工手续等事宜由竞买人自行向国土、规划、不动产登记、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并自行办理。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和疑问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6月18日10时至2023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起拍价:1811.26万元(大写:壹仟捌佰壹拾壹万贰仟陆佰元整)。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增价幅度: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保证金人民币36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

  特别提醒:因本次拍卖标的已停工,买受人通过竞买承受拍卖标的后必须进行项目续建、交付使用、产权过户等,与项目建设、销售、交房、办证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有关的行政许可及审批文件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福州市中院裁定闽侯田园地产破产清算

  爱企查资料显示,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4月18日,注册地位于闽侯县南屿镇五都村。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房开发销售(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

  2023年6月1日,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网络拍卖公告”。

  公告显示,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8日作出(2022)闽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闽侯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田园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4月15日作出(2022)闽0121破1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担任田园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依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变价方案》决议,管理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田园公司的A区项目进行公开拍卖。

  第一次公开拍卖将于2023年6月18日上午10时至2023年6月19日上午10时进行,A区项目的起拍价为1811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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