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建罚字〔2023〕5号)。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福建成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向住建厅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两项企业代表工程业绩:(1)平川公馆项目1#楼、2#楼项目。(2)平川新城(一)、(二)期工程项目。
经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核查,上述两项工程业绩不属实。以上事实有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结论等证据证明。 福建成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行为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2023年4月19日,住建厅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告知书》(闽建告字〔2023〕5号)并送达,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住建厅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给予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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