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 福州市晋安区发布“新店片区2成片开发公示”。
公示内容指出,依据有关规定,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州市晋安区新店片区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
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重新公示(第四次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

晋安区新店片区2涉及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的涧田村、泉头村,共计1个镇2个集体经济组织。范围为西至涧田湖;东至新店外环路;南至福建省农科院、山体;北至泉头山庄、涧田山。
根据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总规模34.0777公顷(511.16亩),其中农用地面积16.4942公顷(含耕地面积13.2631),建设用地面积17.0581公顷,未利用地面积0.5254公顷。
本方案成片开发主要为现状城中村、旧屋区改造,是福州市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惠民为民工程。
本方案范围内,规划主要用途为主要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供电用地、公园绿地和河流水面。
本方案范围内教育用地、体育用地、供电用地、公园绿地、河流水面和城镇道路用地等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25.1625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73.84%,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本方案实施周期为批复后三年(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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