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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福州上架31亩商业用地,起拍价5993万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3.04.26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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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次出让的宗地编号为岐阳地块三,位于凤山镇岐阳片区,地块面积为20807平方米(合31.2105亩)。主要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小于或等于0.7;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5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13;建筑限高14米。
标签: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3年4月25日,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计划出让一幅位于凤山镇岐阳片区的商业服务用地,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5月16日15时在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本次出让的宗地编号为岐阳地块三,位于凤山镇岐阳片区,地块面积为20807平方米(合31.2105亩)。主要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小于或等于0.7;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5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13;建筑限高14米。

      该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599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99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竟得人。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5日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5日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1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23年5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凤山镇岐阳片区

  据悉,岐阳地块三采用附带建设方案进行出让,开发单位在该地块的地上建设方案及地下室按出让文件附带建设方案实施;附带方案中的8#、9#、10#、11#、12#等5幢合院式建筑应严格按照文化商务为主功能设计,不得做住宅功能使用;单体建筑宽度、进深允许适当微调,但建筑风格应体现中式古建筑风格,具体实施方案以经县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

配建及回购要求:

  ①该地块北侧13#楼建筑,建成后面积约1980㎡,待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回购,回购单价按7575元/㎡计,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确认的建筑面积为准。

  ②为确保地块周边建筑风貌、环境整体协调统一,竞得人应负责投资建成用地红线范围外林可彝广场、周边连通的道路、管网、绿化、路灯等基础配套设施并投入使用(详见罗源岐阳地块三配建范围示意图),具体建设方案和古建筑物迁移方案应经县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标准与地块红线范围内风格保持一致,建设和古建筑物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以上具体回购标准及要求以回购协议(详见罗源县凤山镇岐阳片区商服用地13#楼回购协议书)约定的建设标准要求为准,并由竟得人于成交当日与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回购协议,出让后,双方按照回购协议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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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3年4月25日,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计划出让一幅位于凤山镇岐阳片区的商业服务用地,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5月16日15时在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本次出让的宗地编号为岐阳地块三,位于凤山镇岐阳片区,地块面积为20807平方米(合31.2105亩)。主要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小于或等于0.7;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5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13;建筑限高14米。

      该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599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99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竟得人。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5日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5日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1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23年5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凤山镇岐阳片区

  据悉,岐阳地块三采用附带建设方案进行出让,开发单位在该地块的地上建设方案及地下室按出让文件附带建设方案实施;附带方案中的8#、9#、10#、11#、12#等5幢合院式建筑应严格按照文化商务为主功能设计,不得做住宅功能使用;单体建筑宽度、进深允许适当微调,但建筑风格应体现中式古建筑风格,具体实施方案以经县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

配建及回购要求:

  ①该地块北侧13#楼建筑,建成后面积约1980㎡,待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回购,回购单价按7575元/㎡计,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确认的建筑面积为准。

  ②为确保地块周边建筑风貌、环境整体协调统一,竞得人应负责投资建成用地红线范围外林可彝广场、周边连通的道路、管网、绿化、路灯等基础配套设施并投入使用(详见罗源岐阳地块三配建范围示意图),具体建设方案和古建筑物迁移方案应经县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标准与地块红线范围内风格保持一致,建设和古建筑物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以上具体回购标准及要求以回购协议(详见罗源县凤山镇岐阳片区商服用地13#楼回购协议书)约定的建设标准要求为准,并由竟得人于成交当日与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回购协议,出让后,双方按照回购协议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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