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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上架19.66亩商业用地,起始价2060万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3.02.01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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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2挂牌-4号,土地位于猴屿乡张村航猴线北侧;土地面积由两幅地块组成,分别为14.29亩和5.37亩,合计19.66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B1),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竞买保证金412万元,挂牌起始价2060万元。
标签:   长乐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3年2月1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二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23〕13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土地出让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9:00至2023年3月6日17:00。.挂牌交易期限:2023年2月24日9:00至2023年3月9日17:00。

   2022挂牌-4号,土地位于猴屿乡张村航猴线北侧;土地面积由两幅地块组成,分别为14.29亩和5.37亩,合计19.66亩。

  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B1),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竞买保证金412万元,挂牌起始价2060万元。

  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1.1≤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开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

  2022挂牌-4号加价幅度为100万元,地块不设保留价。

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挂牌人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竞买申请人应于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行政服务中心七层712室)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领取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交易须知,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

  3.上述地块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5.上述地块按照现状交地,具体交地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

  6.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上述地块应在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

  7.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地块分期缴款不计利息。

  8.上述地块根据建设项目现场具体条件(包括运距、耕作层质量等),告知用地单位是否开展耕作层剥离。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地块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9.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748号)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长政办规〔2022〕7号),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交由政府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

  10.上述地块项目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11.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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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3年2月1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二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23〕13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土地出让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9:00至2023年3月6日17:00。.挂牌交易期限:2023年2月24日9:00至2023年3月9日17:00。

   2022挂牌-4号,土地位于猴屿乡张村航猴线北侧;土地面积由两幅地块组成,分别为14.29亩和5.37亩,合计19.66亩。

  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B1),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竞买保证金412万元,挂牌起始价2060万元。

  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1.1≤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开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

  2022挂牌-4号加价幅度为100万元,地块不设保留价。

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挂牌人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竞买申请人应于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行政服务中心七层712室)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领取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交易须知,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

  3.上述地块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5.上述地块按照现状交地,具体交地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

  6.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上述地块应在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

  7.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地块分期缴款不计利息。

  8.上述地块根据建设项目现场具体条件(包括运距、耕作层质量等),告知用地单位是否开展耕作层剥离。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地块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9.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748号)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长政办规〔2022〕7号),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交由政府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

  10.上述地块项目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11.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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