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3年1月8日,连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350122-GA-A-45号地块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实施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连江县350122-GA-A-45号地块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潘渡镇贵安村,用于350122-GA-A-45号地块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潘渡镇贵安村位置图
经现状调查核实,项目拟征收连江县潘渡镇贵安村设施农用地0.0127公顷、农村道路0.0150公顷、其他草地0.3098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3375公顷(折合5.0625亩)。拟征收土地涉及潘渡镇贵安村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承包到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通知》(闽政〔2017〕2号)和《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江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连政综〔2022〕31号)文件精神,该项目共涉及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按55.5万元/公顷标准补偿(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
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2.本次征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连江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连政综〔2009〕149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连政综〔2010〕196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所在镇(乡)、县社保部门、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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