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12月30,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2022年第八次土拍活动。公开出让位于闽侯上街镇、详谦镇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其中,宗地2022-11号地块位于上街镇厚美村,占地44.66亩;宗地2022-12号地块位于祥谦镇澜澄村,占地22.65亩,为社会租赁住宅项目;两幅地块总面积67.31亩,总起始价2.79亿元。
最终,宗地2022-11号地块由恒荣集团携手福建四建集团,以底价2.45亿成功摘得。
一、恒荣+福建四建2.45亿摘得闽侯2022-11号地块!
宗地2022-11号地块位于上街镇厚美村,出让面积44.66亩(29774平方米),其中实用地面积23527平方米(合35.29亩),公共绿地面积6247平方米(合9.37亩,不计入技术经济指标),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确定为准。总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490平方米。
本次拍卖,已是该地块第三次上架出让。2021年12月,首次以宗地2021-13号上架拍卖,起拍总价3.95亿元,最终临时取消出让。2022年3月,该地块再度入市,总价降至3.5亿,但仍未拍出。此次第三次拍卖,起拍总价再次降至2.45亿,起拍楼面价也从最早的8751元/㎡,降至6125.6元/㎡。
最终,恒荣集团与福建四建集团强强联手,以底价2.45亿携手摘牌闽侯2022-11号地块,起始楼面价为6125.62元/㎡
地块位置图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R2);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0<FAR≤1.7;建筑密度:D≤25%;绿地率:GAR≥35%;建筑限高:21<H≤36米。
此地块位于闽侯上街镇侯官大道东南侧,毗邻恒荣九洲悦城,临近乌龙江,高层建筑具有一定瞰江景观资源。周边配套有省委党校、均和云谷产业园、厚美小学及闽侯六中(闽江学院大学城附属中学),闽侯三桥也在规划中,远期轨道交通A1线拟在地块西北侧布局站点(以实际为准)。
其中,恒荣九洲悦城也是恒荣集团在闽侯的首个项目。
出让公告要求,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为18943元/平方米。此外,地块竞得人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不得价外加价违规销售、不得捆绑精装修销售、不得捆绑车位销售、不得利用“学区房”炒作、销售合同不得采取霸王条款等其他违规条款。
此外,该地块要求配建室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含社区工作用房200平方米及居民活动用房500平方米;结合建筑配建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站。
沿本宗地块北侧规划路应退让约2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审核并经县政府同意后由竞得人出资建设。
恒荣集团,其前身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福建福州,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的多元综合性企业。先后开发建设了恒荣·学府壹号、恒荣印山海、恒荣悦海湾等二十余个地区标杆性项目,其中福州区域,开发建设有恒荣·唐宁壹号、恒荣广场、恒荣九洲悦城、恒荣星光荟、九星公馆、巨荣光明里等高品质项目。
福建四建集团,以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提供一体化的多元建筑类业务,下辖6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四建集团以扎实的施工经验,独到的匠心精神,在2022年度被评为“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A级”。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11月4日,福建四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拍卖方式,以总价6300万元竞得闽侯宗地2022-10号,楼面价2961元/㎡,溢价率53.66%。该地块位于上街镇美岐村国宾大道南侧,出让面积9.12亩(6079平方米),其中实用地面积5304平方米(合7.96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B1)。地块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
二、宗地2022-12号位于详谦镇,起拍价3400万元
宗地2022-12号地块位于祥谦镇澜澄村,出让面积22.65亩(15097平方米),其中实用地面积12537平方米(合18.81亩),规划绿地面积2560平方米(合3.84亩,不计入技术经济指标),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确定为准。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2500平方米,总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380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R2B1);土地使用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竞买保证金680万元,起始价为3400万元。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0<FAR≤2.4;建筑密度:D≤25%;绿地率:GAR≥30%;建筑限高:H≤60米。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
2022-12号宗地采用“限地价、公开摇号”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价5000万元。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2.4,实用地面积12537平方米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1129.98元/㎡。若按最高限价5000万元测算,楼面价为1661.74元/㎡。
该地块要求配建垃圾分类屋(亭)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配置配电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快递服务用房1处不少于50平方米,设置于地面一层。
本项目为社会租赁住宅项目,社会租赁住宅部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标准不低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租赁住房规划设计工作导则》(榕房〔2021〕67号)相关要求,非社会租赁住宅部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标准不低于《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机动车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于北侧洋山路,同时应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相关规定。
沿地块西南侧应按规定退让城市公共绿化带3.84亩(详见红线图),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审核并经县政府同意后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公共绿化带建设标准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人民币。竞得人在上报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公共绿化带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该公共绿化带应在自持社会租赁房项目竣工验收前先行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无偿移交给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使用该公共绿化用地及地上物时不予补偿。
本宗地建设住宅全部作为社会租赁住房由竞得人自持。竞得人必须按照福州市榕房〔2021〕6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在满足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下,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方案须经闽侯县青口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上报审批。竞得人地自持社会租赁住房项目其他未尽事项,按照《福州市落实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榕政办[2019]134号)、《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榕政综[2020]117号)及国家、省、市、县政府对于社会租赁住房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本宗地中所有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由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服务中心按6103元/平方米予以回购;由竞得人建成后移交给县国有营运中心或县国有营运中心指定单位。该商业房产回购后具体资产处置方案由县国有营运中心报县政府研定。建设和回购具体要求以县国有营运中心与宗地受让人签订的《闽侯县宗地2022-12号地块房产回购协议》约定为准,
竞得人在上报本出让宗地涉及回购商业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评审之前须先征得县国有营运中心和祥谦镇政府的同意,并在规划总平设计方案会审纪要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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