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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央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2.09.3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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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标签:   住房公积金  贷款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该通知称,这一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利于支持城市政府“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当地政策范围内,银行和客户可协商确定具体的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水平,有利于减少居民利息支出,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

  通知还称,对于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换而言之,该政策在此前房贷利率下限下调20个基点的基础上,允许下调的基点更大,即符合条件的城市允许在4.1%的利率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调。

  以此同时,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购置住房者的个人所得税优惠作了规定,符合条件者“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公告》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通知》指出,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业内解读认为,这是稳楼市的又一举措,有利于增加有个税的房源流动性。

  对于节前,楼市收到政策“大礼包”,各位网友什么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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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该通知称,这一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利于支持城市政府“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当地政策范围内,银行和客户可协商确定具体的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水平,有利于减少居民利息支出,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

  通知还称,对于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换而言之,该政策在此前房贷利率下限下调20个基点的基础上,允许下调的基点更大,即符合条件的城市允许在4.1%的利率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调。

  以此同时,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购置住房者的个人所得税优惠作了规定,符合条件者“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公告》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通知》指出,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业内解读认为,这是稳楼市的又一举措,有利于增加有个税的房源流动性。

  对于节前,楼市收到政策“大礼包”,各位网友什么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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