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22日,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发布“福州市四城区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20]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快我市公租房保障落实工作的通知》等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市有关低收入家庭要落实应保尽保的要求。
根据房源情况,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福州市四城区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安排
(一)配租对象:
1、优先配租轮候家庭97户:一人型56户、二人型40户、三人型1户。
2、兜底保障轮候家庭16户:一人型8户、二人型4户、三人型4户。
3、低收入轮候家庭694户:一人型73户、二人型121户、三人型500户。
4、A型轮候及延后家庭516户:一人型397户(2018年获批二人型因主申请人去世区房管局2022年重新核定为一人型1户、2020年新一轮第7批区房管局核定更正保障方式为实物配租1户、2020年新一轮第10-13批A型388户、2020年延后7户),2020年新一轮第8-12批二人型轮候家庭119户。
(二)配租时间:
9月27日-9月29日,分13个场次抽签配租,同批次人员按照顺序安排,可能分属不同场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配租地点:
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四)起租时间及租金:
此次配租起租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合同期五年。合同采用我省制定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因目前正在合同修订、房源巡查,拟定10月25日起开始办理合同签订、绑卡扣款和交房入住手续。
租金标准统一为市场评估租金的50%,月租金计算公式为:所选定公租房小区的市场评估租金×50%×公租房建筑面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及兜底保障的住房救助对象免收租金。
(五)相关说明:
1、优先配租资格由区房管局、区民政局核实,按公租房资格审批结果,城市低保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年满60周岁老年人家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家庭等几类人员属于优先配租情形。
2、兜底保障由区房管局、区民政局认定,包括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住房救助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租。
3、我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低保家庭收入两倍确定,即经民政部门核定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1120元以下(含)的公租房保障家庭。
4、原获批的保障方式为实物配租的轮候家庭,未列入此次实物配租范畴的,因轮候期已超过6个月,在2022年租赁补贴市场租金标准公布后,办理租赁备案,在不申请保障方式变更情况下,签订补贴协议,先行发放租赁补贴,待房源筹集到位后实物配租。
5、已实物配租和列入此次实物配租范畴的保障家庭,均可申请转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一经变更,不得再作调整。补贴发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办理地点: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二、房源情况
截至2022年9月16日,可供此次配租的房源共计1356套,其中一人型565套,二人型286套,三人型505套,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公租房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合理安排出行,按通知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在抽取配租房源后及时离场。若申请人因故无法到场、身份证无磁,应提前办理好相关委托手续。
2、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除特殊原因外,每个保障家庭仅限一个人(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参加选房。申请人若为近期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榕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或出现发烧、咳嗽症状,或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接触者等隔离或观察期限未满等情况,应委托他人办理抽签选房事宜。
3、现场选房人员进入配租现场,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72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所有到场人员需全程配戴口罩,主动服从安排,严格遵守纪律,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因场所和人手限制,配租期间,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受理租赁备案申请,请在9月29日配租结束后再前往办理。
5、如对上述事宜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7620220、87551560,监督电话:22850375;或配租现场详询咨询台工作人员。
福州市四城区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时间安排表
福州市四城区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情况表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