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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345亩,仓山两大片区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2.09.2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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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方案涉及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的镇集体、先锋村以及盖山镇北园村,共计2个镇3个集体经济组织;范围为东至则徐大道,北至半洋亭河,西至规划路,南至东濂公寓、金域华府小区。根据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总规模6.0233公顷。
标签:   仓山  征地  开发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9月19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先后发布“福州市仓山区白湖北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示 ”、“福州市仓山区二环路周边片区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示 ”。两大片区涉及仓山镇和盖山镇,总用地面积23.0028公顷(折合345.042亩)。

 一、仓山区白湖北园片区:用地面积90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州市仓山区白湖北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

  仓山区白湖北园片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和盖山镇。用地面积:6.0233公顷(折合90.3495亩)。用地范围:东至则徐大道,北至半洋亭河,西至规划路,南至东濂公寓、金域华府小区。

  公示期限: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6日。

福州市仓山区白湖北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案)

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号)、《福州市仓山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的镇集体、先锋村以及盖山镇北园村,共计2个镇3个集体经济组织;范围为东至则徐大道,北至半洋亭河,西至规划路,南至东濂公寓、金域华府小区。根据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总规模6.0233公顷。

三、必要性分析

本片区成片开发主要目的为旧屋区、旧厂房改造,是福州市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的项目。通过成片开发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完善片区公共服务功能,提升河道、主干道沿线城市景观形象。

四、规划土地用途分析

本方案范围内,规划主要用途为社会福利、城镇住宅、城镇道路、河流水面和公园绿地等用地。

五、项目的公建配比情况

本方案范围内社会福利、城镇道路、河流水面和公园绿地等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2.8904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7.99%,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六、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安排征收土地面积约0.8502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年-2024年,3年内实施完毕。

七、合规性分析

本方案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已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本方案成片开发片区已纳入福州市仓山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本方案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形,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八、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推进现状旧屋区、旧厂房用地提升改造,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达到节约集约土地利用的目的。

(二)经济效益:本方案通过土地征用,按照规划功能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通过安排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等手段,加大城镇固定投资,刺激经济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产生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通过成片开发可新增社会福利用地,完善城市养老服务功能,促进社会发展。

(四)生态效益:范围内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成片开发有效提升了河道、主干道沿线景观、切实改善城市生活、生态环境。

九、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本方案成片开发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福州市相关政策、补偿标准依法依规执行,仓山区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在后续的征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履行“征地公告、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地听证、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程序。

十、结论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二、 仓山区二环路周边片区4:面积254.6925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州市仓山区二环路周边片区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仓山区二环路周边片区4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用地面积:16.9795公顷(折合254.6925亩)。用地范围:东侧、南侧至盖山路,北至南二环路,西至南台大道、迎飞花园小区。

  公示期限: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6日。

福州市仓山区二环路周边片区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案)

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号)、《福州市仓山区202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的白湖村、北园村和跃进村,共计3个行政村;范围为东侧、南侧至盖山路,北至南二环路,西至南台大道、迎飞花园小区,不含内部特殊用地。根据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总规模16.9795公顷。

三、必要性分析

本片区成片开发主要目的为旧屋区改造,是福州市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的项目。通过成片开发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完善片区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主干道沿线城市景观形象。

四、规划土地用途分析

本方案范围内,规划主要用途为公园绿地、教育用地、城镇道路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等。

五、项目的公建配比情况

本方案范围内公园绿地、教育、文物古迹和城镇道路等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8.6671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51.04%,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六、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本方案拟安排实施征地面积约12.6393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年-2024年,3年内实施完毕。

七、合规性分析本方案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已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本方案成片开发片区已纳入福州市仓山区202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本方案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形,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八、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推进现状旧屋区提升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达到节约集约土地利用的目的。

(二)经济效益:本方案通过土地征用,按照规划功能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通过安排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等手段,加大城镇固定投资,刺激经济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产生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通过成片开发,新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促进社会发展。

(四)生态效益:范围内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成片开发有效提升了主干道沿线景观、切实改善城市环境。

九、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本方案成片开发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福州市相关政策、补偿标准依法依规执行,仓山区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在后续的征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履行“征地公告、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地听证、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程序。

十、结论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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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9月19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先后发布“福州市仓山区白湖北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示 ”、“福州市仓山区二环路周边片区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示 ”。两大片区涉及仓山镇和盖山镇,总用地面积23.0028公顷(折合345.042亩)。

 一、仓山区白湖北园片区:用地面积90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州市仓山区白湖北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

  仓山区白湖北园片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和盖山镇。用地面积:6.0233公顷(折合90.3495亩)。用地范围:东至则徐大道,北至半洋亭河,西至规划路,南至东濂公寓、金域华府小区。

  公示期限: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6日。

福州市仓山区白湖北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案)

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号)、《福州市仓山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的镇集体、先锋村以及盖山镇北园村,共计2个镇3个集体经济组织;范围为东至则徐大道,北至半洋亭河,西至规划路,南至东濂公寓、金域华府小区。根据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总规模6.0233公顷。

三、必要性分析

本片区成片开发主要目的为旧屋区、旧厂房改造,是福州市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的项目。通过成片开发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完善片区公共服务功能,提升河道、主干道沿线城市景观形象。

四、规划土地用途分析

本方案范围内,规划主要用途为社会福利、城镇住宅、城镇道路、河流水面和公园绿地等用地。

五、项目的公建配比情况

本方案范围内社会福利、城镇道路、河流水面和公园绿地等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2.8904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7.99%,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六、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安排征收土地面积约0.8502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年-2024年,3年内实施完毕。

七、合规性分析

本方案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已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本方案成片开发片区已纳入福州市仓山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本方案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形,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八、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推进现状旧屋区、旧厂房用地提升改造,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达到节约集约土地利用的目的。

(二)经济效益:本方案通过土地征用,按照规划功能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通过安排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等手段,加大城镇固定投资,刺激经济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产生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通过成片开发可新增社会福利用地,完善城市养老服务功能,促进社会发展。

(四)生态效益:范围内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成片开发有效提升了河道、主干道沿线景观、切实改善城市生活、生态环境。

九、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本方案成片开发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福州市相关政策、补偿标准依法依规执行,仓山区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在后续的征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履行“征地公告、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地听证、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程序。

十、结论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二、 仓山区二环路周边片区4:面积254.6925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州市仓山区二环路周边片区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仓山区二环路周边片区4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用地面积:16.9795公顷(折合254.6925亩)。用地范围:东侧、南侧至盖山路,北至南二环路,西至南台大道、迎飞花园小区。

  公示期限: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6日。

福州市仓山区二环路周边片区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案)

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号)、《福州市仓山区202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的白湖村、北园村和跃进村,共计3个行政村;范围为东侧、南侧至盖山路,北至南二环路,西至南台大道、迎飞花园小区,不含内部特殊用地。根据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总规模16.9795公顷。

三、必要性分析

本片区成片开发主要目的为旧屋区改造,是福州市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的项目。通过成片开发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完善片区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主干道沿线城市景观形象。

四、规划土地用途分析

本方案范围内,规划主要用途为公园绿地、教育用地、城镇道路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等。

五、项目的公建配比情况

本方案范围内公园绿地、教育、文物古迹和城镇道路等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8.6671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51.04%,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六、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本方案拟安排实施征地面积约12.6393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年-2024年,3年内实施完毕。

七、合规性分析本方案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已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本方案成片开发片区已纳入福州市仓山区202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本方案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形,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八、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推进现状旧屋区提升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达到节约集约土地利用的目的。

(二)经济效益:本方案通过土地征用,按照规划功能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通过安排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等手段,加大城镇固定投资,刺激经济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产生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通过成片开发,新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促进社会发展。

(四)生态效益:范围内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成片开发有效提升了主干道沿线景观、切实改善城市环境。

九、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本方案成片开发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福州市相关政策、补偿标准依法依规执行,仓山区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在后续的征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履行“征地公告、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地听证、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程序。

十、结论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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