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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两项重要表格可网上下载

——附网址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2.09.14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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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6〕2号)精神,鉴于中心2022年7月个贷使用率已降至89.20%,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5日起,恢复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或组合)贷款业务。
标签:   商转公  公积金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9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恢复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或组合)贷款业务的通知”。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6〕2号)精神,鉴于中心2022年7月个贷使用率已降至89.20%,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5日起,恢复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或组合)贷款业务。

  2022年8月4日福州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公积金贷款_福州_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_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或组合)贷”,明确了“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程序、办理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2、银行受理: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中心审核:核实无误,予以审批。

  二、办理条件:

  1、申请贷款时,上个月的个贷使用率小于90%时,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个贷使用率及暂停或恢复开展“商转公”业务,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2、借款申请人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不含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

  3、借款申请人符合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4、借款申请人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申请人为原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

  6、原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未结清且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

  7、原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8、所购住房为钢混结构且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可以设定抵押权,并可以正常交易的房产。

  9、由商业性贷款转为组合贷款的,应同时符合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相关政策。

  三、申报材料:

  1、《福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组合)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4、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5、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

  6、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证明

  7、配偶参与贷款额度测算、收入认定或直系亲属(父母)参与收入认定的,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缴存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8、原购房合同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10、原个人商业性购房借款、抵押合同

  11、借款人在商转公贷款银行名下的收款、还款借记卡

  12、《结清贷款承诺函》

  在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需要提供的12项资料当中,《福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组合)贷款申请表》、《结清贷款承诺函》如何获取成为福州市民关注的焦点。

  就在9月14日,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获悉,目前上述两项表格已经可以通过网上下载(网址:http://zfgjj.fuzhou.gov.cn/zz/wsbs/)。

  有需要的网友可以自行通过上述网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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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9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恢复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或组合)贷款业务的通知”。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6〕2号)精神,鉴于中心2022年7月个贷使用率已降至89.20%,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5日起,恢复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或组合)贷款业务。

  2022年8月4日福州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公积金贷款_福州_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_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或组合)贷”,明确了“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程序、办理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2、银行受理: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中心审核:核实无误,予以审批。

  二、办理条件:

  1、申请贷款时,上个月的个贷使用率小于90%时,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个贷使用率及暂停或恢复开展“商转公”业务,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2、借款申请人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不含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

  3、借款申请人符合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4、借款申请人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申请人为原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

  6、原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未结清且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

  7、原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8、所购住房为钢混结构且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可以设定抵押权,并可以正常交易的房产。

  9、由商业性贷款转为组合贷款的,应同时符合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相关政策。

  三、申报材料:

  1、《福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组合)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4、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5、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

  6、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证明

  7、配偶参与贷款额度测算、收入认定或直系亲属(父母)参与收入认定的,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缴存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8、原购房合同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10、原个人商业性购房借款、抵押合同

  11、借款人在商转公贷款银行名下的收款、还款借记卡

  12、《结清贷款承诺函》

  在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需要提供的12项资料当中,《福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组合)贷款申请表》、《结清贷款承诺函》如何获取成为福州市民关注的焦点。

  就在9月14日,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获悉,目前上述两项表格已经可以通过网上下载(网址:http://zfgjj.fuzhou.gov.cn/zz/wsbs/)。

  有需要的网友可以自行通过上述网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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