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州新闻网》报道,为整治物业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行为,今年以来,福州市已经有1936个物业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完成企业自查自纠;8月底,福州各县(市)区房管部门完成了373个小区的首轮实地督查核实。
记者了解到,9月初,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成立市级整治工作督查专班,将在9月底前完成次轮110个小区的实地督查核实,重点抽查核实信访投诉、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小区。
第三方审计介入!现场审计公共收益账本
9月6日,专班组成员和第三方审计人员,对台江区元一温泉花园小区物业小区2019年1月1日以来的公共收益相关合同、账本明细、收入开支等,进行审计核查。审计人员对小区广告费收益、日常设施维修费等项目进行现场核对。
此外,督查专班还检查了业主公共收益自查自纠和收支明细公示情况,要求将收支明细及宣传海报张贴在更醒目位置,增加醒目的公示标识。同时现场询问了物业企业属地县(市)区、街镇开展点题整治有关工作的情况。
9月底前完成110个小区实地督查核实
福州市房管局物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福州市已经有1936个物业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完成企业自查自纠;福州市各级房管部门完成了373个小区的抽查。
为加大整治力度,今年在各县(市)区完成抽查的基础上,首次在市级层面成立了整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督查专班,重点抽查核实信访投诉、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小区。
市房管局物业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6日,三个督查专班分赴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在内的共11个小区进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序时推进。9月底前,将完成110个小区的实地督查核实,涵盖福州各县(市)区。
对于物业小区抽查核实中存在的问题,将责令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保证物业小区100%完成整改。
对于拒不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自查自纠结果弄虚作假、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福州房管局整治物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福州房管局发布消息透露,8月29日下午,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会议,传达8月27日全省物业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
记者了解到,9月起,整治工作专班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原则上公共收益公示率应达到100%;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周督查周通报制度,在媒体上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违法必究、违规必查的监管态势,解决整治成效不明显问题。
住宅小区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都属于公共收益。
今年7月,福州市房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3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深化福州市“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 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方案出台后,整治工作专班着手纠正和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和提升公共收益管理水平,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
福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9月开始,整治工作专班实行周督查周通报制度,强化整治力度,推动整治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此外,上述负责人表示,整治工作专班将对自查自纠率未100%完成、整改率偏低、抽查核实率不高的县(市)区加强督导,抓紧查缺补漏;对信访投诉量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小区重点抽查、重点整治、不留死角;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和整改举措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违法必究、违规必查的监管态势,解决整治成效不明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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