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0日,据“大美永泰”公众号报道,永泰县出台聚人才惠民生购房补贴政策。购房补贴总额达5000万元,最高可享5万元,并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这也意味着,继闽侯之后,大福州又一地区出台购房补贴政策。
永泰县城(图片来自永泰县政府网站)
永泰县聚人才惠民生购房补贴政策
为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改善人才居住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聚集效应,鼓励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来樟留樟就业创业,助力解决毕业生在樟安居等民生问题。本着“房住不炒”原则,经研究,特制订我县聚人才惠民生购房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标准及总额
(1)补贴对象:在永泰县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与我县企业累计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我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永泰县购买一手住宅商品房。
(2)补贴标准:每套房产可按购房成交金额的5%申请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每人、每套房产限申请一次补贴。
(3)补贴总额:申请补贴总额度限5000万元。
二、补贴条件
(1)购房人在本政策正式实施后一年内购买我县一手住宅商品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可申请本政策所规定的购房补贴。
(2)在本政策正式实施前完成商品房网签的,或注销后再由原购买人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重新购买同一套房屋的,不享受该购房补贴政策。
(3)符合申领购房补贴的购房人仅限在本县范围内购买一手住宅商品房时享受,如所购房产不在本县范围内或非一手住宅商品房的,则不享受该购房补贴政策。
三、申请兑现程序
(1)申请补贴受理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为期一年,按先申请先兑现原则,超期或5000万元总额度达限后不再受理申请。
(2)申请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后,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兑现。
四、其他事项
(1)购房补贴应专款专用,且不得与其他住房政策同时享受。购房人在购房前享受租房补贴或人才公寓租住等住房政策的,在领取购房补贴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原有租住政策。
(2)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赠与、互换、抵押(除按揭外),限售期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则上不受理该房产的交易、转让、赠与、互换、抵押申请(法院判决的除外)。
(3)申请购房补贴兑现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等实施细则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制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配合,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按程序据实予以拨付。
(4)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得重复享受,如遇国家或上级政策变化可适时进行调整。
(5)本政策由县委人才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6)热线电话12345,联系电话:24876353(县委人才办)、24852425(县人社局)、62275612(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闽侯出台购房补贴新政,本科生最高补助18万元!
2022年6月10日,闽侯县出台购房优惠政策!计划对闽侯县(不含高新区)购买新房的个人,可享受1-3万元奖励,对于办理不动产权证,最高按已缴交契税的80%给予奖励。
此外,针对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生业,可叠加享受购房补助,最高可领取18万元购房补助。政策执行时间从2022年6月15日-2022年10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支持范围,8月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闽侯县人才住房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将购房补助范围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和在闽侯县企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不包含参公单位,企业须在闽侯县注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获得10—15万元的购房补助。
就读于闽侯县域内本科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申请人本人首次购买闽侯县一手商品住宅(不含购买单元式办公SOHO,以网签时间为准,下同)75平方米以上(含75平方米,一手证必须包含申请人本人,可包含申请人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下同),并办理产权证且落户闽侯县的,每户补助1万元;
毕业后一年内,与闽侯县企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不包含参公单位,企业须在闽侯县注册,下同)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闽侯县连续就业或自主创业(需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保,下同),满6个月以上(以社保缴纳为依据,下同),且为闽侯县户籍,每户补助2万元;
继续在闽侯县连续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年以上,且为闽侯县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再给予每户补助12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再给予每户补助7万元。
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需同时满足:2021年1月1日起,首次入职闽侯县企事业单位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连续在闽侯县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年以上;2021年1月1日起,申请人本人首次购买闽侯县一手商品住宅75平方米以上,办理产权证并落户闽侯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每户补助15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户补助10万元。
最高可获180万元!福州这类人购房可享补贴
2022年8月1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其中,《《“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根据人才层次,将保障对象分为5型:1型保障对象为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类人才;2型保障对象为福建省高层次B、C类人才,福州市第一层次人才(D类);3型保障对象为福州市第二层次人才(E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4型保障对象为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型保障对象为2020年10月27日以后引进的福州市第三层次人才(F类)、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其中,按照人才层次提供的不同标准的人才购房补贴。其中1型保障对象180万元;2型保障对象100万元;3型保障对象50万元;4型保障对象2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总价,并按年发放:第1年发放40%,第2年发放30%,第3年发放30%。
《办法》给予保障对象不同面积、不同折扣的人才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补贴、人才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公积金购房贷款贴息等多种类型保障。比如,1型保障对象可选择:150平方米6折购买人才限价房、或180万元购房补贴、或120平方米人才租赁住房、或公积金4倍贷款额度、或5500元/月租赁补贴。而在《办法》覆盖人群中占比最大的5型保障对象,也有两种选择:6年额度100万元的商业贷款贴息或每月600元的租赁补贴。此外,《办法》对于高层次人才还提供了院士村、酒店式人才公寓等保障选择。
据了解,福州今年还将启动首批“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报工作,共筹集了面积为70平方米到150平方米的300多套房源,面向符合《办法》条件的人才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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