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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闽侯拍卖5.93亩商服用地,起始价3200万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2.08.3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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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次出让的宗地2022-06号,位于甘蔗街道山前村,土地面积为5.93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商务设施用地(B1、B2 )。出让年限为40年。 地块竞买保证金1280元,起始价为3200万元。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3.0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为2697.008元/平米。
标签:   闽侯  土地  土拍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8月30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2年第四次 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上午9:30。拍卖地点位于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21日提交报名材料和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提出竞买申请。申请人资格审核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下午5:00。

  本次出让的宗地2022-06号,位于甘蔗街道山前村,土地面积为5.93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商务设施用地(B1、B2 )。出让年限为40年。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0-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50米。

  地块竞买保证金1280元,起始价为3200万元。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3.0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为2697.008元/平米。

地块基本情况:

  (一)宗地2022-06号,出让面积5.93亩(3955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二)本项目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开发建设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的,层高不得超过4.5米,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应采用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形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各层开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相对集中设置且均不得超过三处,净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不得独立设置厨房、开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及卫生间。除上述要求外,建筑平面布局应按榕自然综﹝2019﹞1863号文有关要求落实。

  (三)预留配电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配置。本宗地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四)机动车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于地块北侧入城路,同时应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相关规定。  

其他事项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主持人由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

  2.拍卖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3.要求上述宗地受让人参照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出让宗地概念设计方案进行项目设计,在满足出让宗地规划技术条件下,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可进行调整,但须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

  4.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受让人应于2022年11月8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应于2022年12月8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应纳入征收机关指定国库帐户。

  5.本宗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1280万元,成交后自动转抵受让地块的土地成交价款。

  6.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本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3年1月8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宗地的受让人应在2023年10月8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5年10月8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7.本宗地中所有计容的商业和商务办公房产应整体登记,可整体转让和整体抵押,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

  8.受让人必须在属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有税收应在当地依法缴纳。

  9.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行政审批时应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项目建设。对擅自变更规划条件违法建设的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失信单位,按归口管理原则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并依法处置(包括暂停承接项目等)。今后如果有出台新政策,届时将按新出台政策文件执行。

  10.为加强房地产购地资金的监管,严禁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切实防范风险,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竞买人必须提供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不属于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的书面承诺书方可报名。如果出让成交后查实受让人所缴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属于上述融资资金的,已签订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予以解除,原缴交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12.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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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8月30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2年第四次 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上午9:30。拍卖地点位于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21日提交报名材料和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提出竞买申请。申请人资格审核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下午5:00。

  本次出让的宗地2022-06号,位于甘蔗街道山前村,土地面积为5.93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商务设施用地(B1、B2 )。出让年限为40年。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0-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50米。

  地块竞买保证金1280元,起始价为3200万元。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3.0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为2697.008元/平米。

地块基本情况:

  (一)宗地2022-06号,出让面积5.93亩(3955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二)本项目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开发建设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的,层高不得超过4.5米,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应采用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形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各层开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相对集中设置且均不得超过三处,净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不得独立设置厨房、开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及卫生间。除上述要求外,建筑平面布局应按榕自然综﹝2019﹞1863号文有关要求落实。

  (三)预留配电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配置。本宗地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四)机动车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于地块北侧入城路,同时应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相关规定。  

其他事项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主持人由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

  2.拍卖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3.要求上述宗地受让人参照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出让宗地概念设计方案进行项目设计,在满足出让宗地规划技术条件下,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可进行调整,但须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

  4.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受让人应于2022年11月8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应于2022年12月8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应纳入征收机关指定国库帐户。

  5.本宗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1280万元,成交后自动转抵受让地块的土地成交价款。

  6.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本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3年1月8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宗地的受让人应在2023年10月8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5年10月8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7.本宗地中所有计容的商业和商务办公房产应整体登记,可整体转让和整体抵押,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

  8.受让人必须在属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有税收应在当地依法缴纳。

  9.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行政审批时应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项目建设。对擅自变更规划条件违法建设的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失信单位,按归口管理原则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并依法处置(包括暂停承接项目等)。今后如果有出台新政策,届时将按新出台政策文件执行。

  10.为加强房地产购地资金的监管,严禁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切实防范风险,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竞买人必须提供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不属于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的书面承诺书方可报名。如果出让成交后查实受让人所缴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属于上述融资资金的,已签订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予以解除,原缴交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12.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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