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16日-17日,福州仓山区发布“仓征预公告〔2022〕16号、17号、18号、19号”,涉及盖山镇尚保村、竹榄村、城门镇龙江村、金山街道新颐村、建新镇阵坂村、建新镇阵坂村与塘下经济合作社,合计征收143.18亩集体土地。
详细征地信息如下:
1、仓征预公告〔2022〕16号:征地17.97亩
8月16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仓征预公告〔2022〕16号”。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城市绿地及其配套工程地块一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本次拟征地面积:1.1982公顷(17.97亩)。征地范围:东至竹榄河;西至海光工业;南至三环路;北至盛邦物流。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盖山镇尚保村、竹榄村。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绿地及其配套,拟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9日由仓山区盖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2、仓征预公告〔2022〕17号:征地4.31亩
8月16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仓征预公告〔2022〕17号”。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城市绿地及其配套工程地块二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本次拟征地面积:0.2877公顷(4.31亩)。征地范围:东至敖里路;西至福峡路;南至龙江村; 北至敖里村。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门镇龙江村。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绿地及其配套。
拟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9日由仓山区城门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 仓征预公告〔2022〕18号:征地26.09亩
8月17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仓征预公告〔2022〕18号”。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福州市金山片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本次拟征地面积:1.7396公顷(26.09亩)。征地范围:东至金州南路; 西至玉澜公馆;南至凤岗路;北至永南路。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金山街道新颐村。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园绿地、水域。
拟于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30日由仓山区金山街道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4、仓征预公告〔2022〕19号:94.8亩
8月17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仓征预公告〔2022〕19号”。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原金山水厂预留地块收储地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本次拟征地面积:6.3202公顷(94.8亩)。征地范围:东至建新北路; 西至闽江大道;南至金阵路;北至闽江大道。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新镇阵坂村、建新镇阵坂村与塘下经济合作社。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商业及其配套。
拟于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30日由仓山区建新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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