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地2022-05号,出让面积77.76亩(51843平方米),其中实用地面积62.34亩(41559m²),公共绿地面积12.42亩(8279m²),道路用地3亩(2005m²),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800平方米;总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490平方米。
(二)配建居民活动用房500平方米(含托幼机构),配建不少于15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含长者食堂);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标准应按不低于《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有关规定要求执行;机动车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于地块北侧规划路,同时应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相关规定;沿地块内南侧应预留4米宽的规划道路,不得封堵、围挡,由县交投公司负责施工建设。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道路用地不予登记发证。
(三)沿本宗地内北侧规划路应退让约25米城市公共绿化带,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审核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公共绿化带建设标准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人民币。竞得人在上报项目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时同时上报公共绿化带设计方案并先行施工建设。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绿化用地不予登记发证,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使用该公共绿化用地及地上物时不予补偿。
(四)本宗地商业功能宜集中设置,不宜采用分散式多栋布局,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布局与功能设计。商业应沿西侧旗下路和东侧交通路集中布置,两处计容商业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其中500平方米作为甘蔗十字村村部用房)。
(五)本宗地中所有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116700平方米配建作为安置房,由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均价10100元/平方米核定回购价格。本宗地中所有商业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由首邑城建公司按10100元/平方米予以回购,所有地下室(含地下停车位)建筑面积约35800平方米按3500元/平方米予以回购。关于商业用房和地下室(含地下停车位)建设和回购具体要求以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宗地竞得人签订的《闽侯县宗地2022-05号地块房产回购协议》约定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二)凡在闽侯县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关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能同时参与同一宗地竞买活动。
三、索取材料方式:竞买意向者凭有效证件,自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31日下午4: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区(第一开标室东门正对面的办公室)索取出让文件材料。
四、出让方式:拍卖。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2年9月1日(星期四)上午9:30。
2.拍卖地点: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报名事项
1.竞买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关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能同时参与同一宗地竞买承诺书、土地成交价款不属于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证明,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等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向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材料。
2.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3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2022年8月31日下午4:00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和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8月30日下午4:3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提出竞买申请。申请人资格审核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下午5:00。
七、其他事项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现场由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
2.拍卖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3.要求上述宗地竞得人参照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出让宗地概念设计方案进行项目设计,在满足出让宗地规划技术条件下,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可进行调整,但须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
4.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受让人于2022年10月13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于2022年11月13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
5.本宗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19440万元,成交后自动转抵受让地块的土地成交价款。
6.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本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2年12月13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宗地的竞得人应在2023年9月13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6年9月13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应当在2026年12月13日之前(双方认定的竣工日起3个月内)将全部安置型商品房交付给县首邑城建公司和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7.本宗地安置房项目允许竞得人缴清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后,先行办理相关建审手续(包括项目规划总平会审、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
8.受让人必须在属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有税收应在当地依法缴纳。
9.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行政审批时应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项目建设。对擅自变更规划条件违法建设的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失信单位,按归口管理原则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并依法处置(包括暂停承接项目等)。今后如果有出台新政策,届时将按新出台政策文件执行。
10.为加强房地产购地资金的监管,严禁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切实防范风险,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竞买人必须提供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不属于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的书面承诺书方可报名。如果出让成交后查实受让人所缴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属于上述融资资金的,已签订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予以解除,原缴交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12.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13.报名前竞买者须按以下的账户缴交竞买保证金: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账号:41177535356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侯分行(2)账号:100056220690010002开户银行:海峡银行闽侯支行(3)账号:9010718010010000011114
开户银行:福清汇通农商银行闽侯支行(4)账号:811130101160039794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闽侯支行(5)账号:1402030129601107978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闽侯支行(6)账号:35050161660709555555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闽侯支行(7)账号:11839010010000603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闽侯支行(8)外汇汇入账号:3505016166070000120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联系电话: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0591-22063699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91—22075081、 0591—22064299
网 址 :http://www.landchina. com/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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