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为推动福州市龙舟运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华传统文化国际影响力,服务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2022年7月2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推动龙舟运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提出,福州计划到2025年,建成1—2个国际标准赛场,建成2—3个高品质的龙舟文化主题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赛事、线路),培育1—2个高水平品牌赛事。
此外,在浦下河、光明港、东湖、旗山湖等高水平竞赛场地,配套建设1—2个龙舟文化主题公园。
福州市进一步推动龙舟运动发展实施方案
龙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龙舟运动已盛行二千余年并发展为专项体育活动。加快发展龙舟运动,有利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提升群众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丰富群众体育生活,增强人民体质,对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增长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中国龙舟运动“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推动我市龙舟运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华传统文化国际影响力,服务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体育强国战略、深化体教融合和全民健身定位,以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推广为目标。推动龙舟运动参与人数大幅增加、消费规模明显扩大、产业空间布局不断完善、赛事供给体系持续完善,着力打造国际化赛事名片、龙舟运动体旅休闲地,推动我市龙舟运动健康、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龙舟运动竞争力、融合率、参与率显著提升,体制机制活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备;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1—2个国际标准赛场,县(市)区中小型龙舟赛场达到全覆盖,建成2—3个高品质的龙舟文化主题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赛事、线路);特色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消费需求不断扩大,在全国率先形成龙舟文旅体系、产业体系,培育1—2个高水平品牌赛事。
三、主要任务
重点实施繁荣龙舟传统文化、夯实群众运动基础、提升龙舟竞技水平、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扩大多维交流合作、规范赛事活动监管、提升宣传扩大影响、强化事业经费保障等八项工作任务,结合《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完善我市江、河、湖等适合开展龙舟运动水域基础设施,将发展龙舟运动与推动全民健身相结合,筑牢龙舟发展的人口基础、设施基础、管理基础、文化基础,实现体育竞技与文化交流互促并进,促进龙舟运动全面协调发展。
(一)繁荣龙舟传统文化
1.持续挖掘文化资源。系统梳理福州传统龙舟多种文化源流脉络,提炼最具代表性、知名度的传统龙舟标识元素。指导组织保护单位梳理龙舟文化民俗仪式流程,加以宣传推广,增强传统龙舟文化仪式感。鼓励社会各界及高校积极参与龙舟文化挖掘与梳理工作,形成一套福州龙舟传统文化汇编。整合现有龙舟相关非遗项目及民俗,推动申报更高级别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福州日报社
2.突出专题成果应用。与高校合作开展传统龙舟文化专项课题研究,研究出版1—2部高质量龙舟文化专刊和教材,制作一批有深度的龙舟文化专题片,通过直播教学、线上视频等多形式扩大影响面。在浦下河、光明港、东湖、旗山湖等高水平竞赛场地,配套建设1—2个龙舟文化主题公园。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委党史方志室、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福州日报社,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夯实群众运动基础
3.打造高标实训基地。仓山、台江、晋安、长乐、闽侯等地,利用基础条件良好的浦下河、光明港、晋安湖、东湖、金水湖、旗山湖等水域,对标国际建设2个以上具备承接国际级赛事能力的龙舟竞赛标准场地,场地实施清淤、消浪、固定码头、功能区、直播拍摄区和岸上观赛区等区域改造。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园林中心、市水务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构建层级硬件网络。各县(市)区、高新区要结合区域资源实际,布局建设1个以上适宜群众龙舟活动的基地,配备主席台、码头、赛道、救生设施、功能房等基本设施,逐步构建市、县两级龙舟基地网络。台江、晋安、长乐、闽侯、连江等地,在民间龙舟运动活跃区域,实施岸上安全救生设施、观赛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打造若干个群众性活动、训练营地,夯实促进龙舟发展基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集团、市体育局
5.健全各级龙舟组织。健全各级龙舟组织,实现市、县(市)区级协会组织全覆盖,以龙舟运动重点村居为依托,成立若干龙舟俱乐部,形成“1+N”组织架构模式。提升协会组织规范管理能力,逐步完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分级注册和分级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协会管理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
(三)提升龙舟竞技水平
6.重视青少年人才培养。将龙舟项目列入全市体育传统学校评定范畴,扩增开展龙舟运动学校数量,“十四五”期间全市龙舟运动特色校达13所以上,县(市)区至少有一所特色校。搭建学校、俱乐部共培共育人才梯队平台,完善龙舟进校园、龙舟夏令营和U系列赛事活动体系,实现青少年龙舟赛事常态化,实现龙舟专业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7.扩大龙舟运动人口。鼓励和支持各级常年组织龙舟赛事活动,在端午节前后营造鼓浓传统节日氛围,每年县(市)区级以上赛事达20场,扩大龙舟运动人口。培育长乐三溪夜赛龙舟、连江海上龙舟、台江光明港内河龙舟、闽侯旗山湖大学生龙舟等“一地一品”龙舟竞赛活动。增加竞赛种类,丰富直道赛、往返赛、绕标赛、拉力赛等竞赛形式,逐步形成赛制稳定、衔接有序的竞赛格局。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8.提升竞技综合实力。以建设龙舟强市为目标,推动传统龙舟与现代竞技龙舟协同发展,培育龙舟运动走社会化、专业化道路,培育5到6个高水平竞技龙舟俱乐部,畅通专业退役运动员、高校特长生等充实龙舟队伍选拔渠道。实现竞技龙舟综合实力位列全国前列,力争在下届全运会龙舟比赛中取得1—2枚金牌、省运会中取得半数以上金牌,扩大龙舟项目在全省、全国竞技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快特色产业发展
9.精心培育龙舟体旅线。大力发展龙舟运动旅游,鼓励市内旅行社结合竞赛表演活动,设计开发沿江沿海、山海联动式旅游项目和路线。重点结合世界龙舟联赛、中华龙舟大赛、全国大学生龙舟赛、三溪夜赛龙舟、连江海上龙舟赛等知名赛事,开发打造端午节全域运动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和引导4—5个有条件的景区和非景区,拓展龙舟、浆板、休闲皮划艇等水上运动旅游项目,开发龙舟研学、龙舟体验等旅游产品,丰富大众龙舟运动参与体验。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注重龙舟衍生产品开发。促进龙舟运动与互联网、创意、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跨界共享,积极培育新型业态。依托现有2—3个文化创意园,发动各类创意型企业,结合漆艺、寿山石等非遗文化产品开发,推动形成龙舟制品、龙舟服装、文创纪念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推广标准体系。在三坊七巷、烟台山、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各非遗传承示范基地、文创基地、非遗联盟馆、龙舟基地等,拓展文创活动及产品销售业态,打造3—5个龙舟文创产品专营示范店。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文旅局、市古厝集团,
11.精心培育龙舟服务业。加强龙舟品牌创建,引导体育制造业企业开展船、桨、划船机、训练比赛服等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打造龙舟制造企业和市场品牌。对接网龙等龙头企业,开发龙舟电竞类游戏,逐步培育线上电竞龙舟大型赛事,抢占全国电竞龙舟市场。逐步构建龙舟产业链条,大力发展龙舟服务业,培育龙舟经营管理人才,开拓龙舟培训、龙舟赛事服务市场,推动电视转播、媒体广告、网络服务、大众娱乐等相关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扩大多维交流合作
12.提高层次水平。扩大与国际国内专项体育协会组织合作,继续举办、承办、参加世界龙舟联赛、中华龙舟大赛等国际国内重要龙舟赛事活动,扩大福州龙舟影响力。结合“金砖国家”“海丝之路”“海青节”等平台,策划举办小、精、活的龙舟体育交流活动,深入参与政府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3.推动融合发展。拓展展览、表演、体验、教育、论坛等配套活动,创新运营模式,打造福州龙舟之都品牌。做好港澳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国际友城龙舟运动交流,开拓青少年、民间团体、竞技队伍不同层级交流模式,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外事办、市委台港澳办,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规范赛事活动监管
14.落实赛事活动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属地管理。建立信息公布制度,各级体育部门每年初、端午节前摸排形成辖区内拟举办的龙舟活动目录,根据赛事举办情况动态调整增补公布信息,逐步建立重点水域龙舟活动巡查指导机制。
责任单位:各主办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5.完善风险评估管控机制。贯彻执行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龙舟等水上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服务指南》,规范龙舟赛事活动“一组一估四案”机制运作,即有领导小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含熔断机制)、活动方案、安全方案、疫情防控方案。推动县(市)区建立体育、公安、交通、卫健、应急等多部门协同机制,加强风险隐患研判和排查,健全赛事安全层级审查机制,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各主办单位,市体育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6.提高从业人员防范能力。以各级龙舟社会组织为纽带,开展水上安全救护培训,强化开展活动穿戴救生衣,配备救生设备和人员等安全要素,切实提升体育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实行“一赛一培训”制度,确保参赛对象参赛风险和应急处置知识教育深入具体,推行赛事活动购买意外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制度,提高活动参与人员应急自救和风险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各主办单位,市体育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七)提升宣传扩大影响
17.深化宣传合作。制定宣传工作规划,结合龙舟运动发展阶段成效及重要赛事,加强沟通联系,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支持广播电视、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APP等多渠道宣传龙舟运动,普及龙舟运动知识,及时提供宣传素材,为项目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8.突出主题宣传。突出品牌赛事宣传热点,力争1—2项大型赛事央视直播、地方性特色赛事新闻亮相,不断提高福州龙舟在中央媒体的“关注度”。突出自主特色品牌赛事活动与监管服务宣传,策划“打卡点”“观赛点”等主题宣传活动,丰富赛事内涵,提升影响力和辐射面。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八)强化事业经费保障
19.坚持资金扶引。市级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扶持高水平竞技龙舟俱乐部,并给予在福州举办的全国及以上龙舟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福州队伍,除大会奖励外分别按大会奖励标准的2倍、1倍、0.5倍奖补。总投资达50万元(含)以上的龙舟赛事活动,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队伍参加全国性龙舟职业联赛达到标准的,可依规申请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奖励标准并予以实施奖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0.拓展经费渠道。以企业赞助为主、政府产业扶持补助为辅的方式,解决龙舟队伍长期训练比赛经费问题。各级政府主动关心龙舟项目发展,帮助牵线搭桥经济效益好企业,对优秀龙舟队用企业冠名的方式,赞助运动队,实现双赢。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积极规划、指导和扶持龙舟运动发展,积极发挥各级龙舟协会项目龙头作用,凝聚各级龙舟协会、龙舟俱乐部等体育社会组织力量,形成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协同联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和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区等专项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清单。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共同推进龙舟运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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