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7月15日,连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一则“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
公告显示,2021年11月6日,连江县已发布350122-WLC-B-71号地块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连政〔2021〕193号),公告时间为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现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文件规定,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用途、目的
350122-WLC-B-71号地块项目位于丹阳镇桂林村。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丹阳镇桂林村位置图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经比对核实,现将原拟征地权属、地类、面积由:拟征收丹阳镇桂林村水田0.6000公顷、旱地6.8486公顷、灌木林地0.3907公顷、田坎0.1293公顷、村庄0.4603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8.4289公顷,调整为:拟征收丹阳镇桂林村水田0.5680公顷、旱地0.1352公顷、乔木林地0.6100公顷、灌木林地0.2169公顷、其他林地0.8491公顷、果园5.5928公顷、其他园地0.0042公顷、田坎0.0973公顷、村庄0.3554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8.4289公顷(折合126.4335亩)。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和《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江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连政综〔2022〕31号)文件精神,该项目共涉及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按55.5万元/公顷标准补偿(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按2.22万元/公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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