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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98.25亩!大福州又一片区将成片开发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2.07.04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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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岭头西部片区位于连江县中心城东埔新城北部(浦口)区域,属连江县中心城区域范围,同时项目地块紧邻通港大道、浦口中心区,区位条件优越。紧邻通港大道快速路,同时临近福州东绕城高速益砌互通,与连江中心城区以及福州市区可便捷联系,交通条件优越。
标签:   连江  征迁  土地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7月4日,连江县人民政府发布“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岭头西部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连江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岭头西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征求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并召开了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现将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该用地位于连江县浦口镇,用地面积:6.5505公顷(折合98.25亩) ;用地范围:北以现状山体为界,南至通港大道,东到岭头自然村山体,西侧紧邻华润水泥。 公示期限从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1日 。

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岭头西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东浦新城是连江县中心城区的重要区域,2017年获福州市政府批复实施的《连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将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作为承担中心城产业支撑的重要功能区。同时,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属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优越的区位优势及土地资源,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入驻。东浦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对加快连江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基地加快建设,打造经济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概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

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岭头西部片区位于连江县中心城东埔新城北部(浦口)区域,属连江县中心城区域范围,同时项目地块紧邻通港大道、浦口中心区,区位条件优越。紧邻通港大道快速路,同时临近福州东绕城高速益砌互通,与连江中心城区以及福州市区可便捷联系,交通条件优越。

(二)成片开发范围

本次成片开发具体四至范围为:北以现状山体为界,南至通港大道,东到岭头自然村山体,西侧紧邻华润水泥,成片开发范围总用地面积6.5505公顷。

(三)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次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6.5505公顷,其中农用地3.1014公顷;建设用地3.0404公顷;未利用地0.4087公顷。

(四)土地权属情况

本方案涉及浦口镇塔头村,共1个乡镇1个村,涉及国有公路1个国有单位。

(五)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实施周期为3年(2022年至2024年)。

三、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一)主要用途及实现功能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6.5505公顷,主要为3个一级类用途(3个二级类),具体包括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其中工矿用地(工业用地)面积3.4017公顷,实现产业功能;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面积2.6829公顷,城镇路网通达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面积0.4659公顷,实现安全防护功能。

(二)公益性用地比例

公益性用地包含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关于成片开发用地用途属于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四、实施计划

(一)拟建项目及开发时序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3.8676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2024年,3年实施完毕,其中:2022年实施面积3.0511公顷,完成比例78.89%;2023年实施面积0.4659公顷,完成比例12.05%;2024年实施面积0.3506公顷,完成比例9.07%。

(二)征地农民利益保障措施
本片区建设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江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连政综〔2017〕22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连政综〔2010〕196号)等规定予以实施。连江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五、合规性分析

(一)国土空间规划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连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编)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同时已纳入上报省厅的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连江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最终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连江县定位为福州北翼新兴中心城市,强调建设海陆空全方位对外互联互通通道,与福州中心城区公交化通勤,发挥区位与通道优势,加快中心城区向浦口、东岱、晓澳方向发展,重点发展水产精深加工、海洋生物制药、冷链物流等产业。把中心城区建成集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开发、新兴产业为一体的福州北翼新兴中心城市。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依托重点园区东浦工业集中区,以机械制造业产业功能为主,有利于加快连江县传统产业升级,先进制造业。地块开发建设有利于推动本东浦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同时,企业的入驻可与周边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延伸工业园区的产业链。符合《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相关发展要求。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一般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地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

六、结论

本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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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7月4日,连江县人民政府发布“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岭头西部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连江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岭头西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征求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并召开了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现将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该用地位于连江县浦口镇,用地面积:6.5505公顷(折合98.25亩) ;用地范围:北以现状山体为界,南至通港大道,东到岭头自然村山体,西侧紧邻华润水泥。 公示期限从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1日 。

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岭头西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东浦新城是连江县中心城区的重要区域,2017年获福州市政府批复实施的《连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将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作为承担中心城产业支撑的重要功能区。同时,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属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优越的区位优势及土地资源,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入驻。东浦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对加快连江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基地加快建设,打造经济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概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

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岭头西部片区位于连江县中心城东埔新城北部(浦口)区域,属连江县中心城区域范围,同时项目地块紧邻通港大道、浦口中心区,区位条件优越。紧邻通港大道快速路,同时临近福州东绕城高速益砌互通,与连江中心城区以及福州市区可便捷联系,交通条件优越。

(二)成片开发范围

本次成片开发具体四至范围为:北以现状山体为界,南至通港大道,东到岭头自然村山体,西侧紧邻华润水泥,成片开发范围总用地面积6.5505公顷。

(三)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次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6.5505公顷,其中农用地3.1014公顷;建设用地3.0404公顷;未利用地0.4087公顷。

(四)土地权属情况

本方案涉及浦口镇塔头村,共1个乡镇1个村,涉及国有公路1个国有单位。

(五)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实施周期为3年(2022年至2024年)。

三、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一)主要用途及实现功能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6.5505公顷,主要为3个一级类用途(3个二级类),具体包括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其中工矿用地(工业用地)面积3.4017公顷,实现产业功能;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面积2.6829公顷,城镇路网通达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面积0.4659公顷,实现安全防护功能。

(二)公益性用地比例

公益性用地包含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关于成片开发用地用途属于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四、实施计划

(一)拟建项目及开发时序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3.8676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2024年,3年实施完毕,其中:2022年实施面积3.0511公顷,完成比例78.89%;2023年实施面积0.4659公顷,完成比例12.05%;2024年实施面积0.3506公顷,完成比例9.07%。

(二)征地农民利益保障措施
本片区建设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江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连政综〔2017〕22号)、《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连政综〔2010〕196号)等规定予以实施。连江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五、合规性分析

(一)国土空间规划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连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编)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同时已纳入上报省厅的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连江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最终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连江县定位为福州北翼新兴中心城市,强调建设海陆空全方位对外互联互通通道,与福州中心城区公交化通勤,发挥区位与通道优势,加快中心城区向浦口、东岱、晓澳方向发展,重点发展水产精深加工、海洋生物制药、冷链物流等产业。把中心城区建成集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开发、新兴产业为一体的福州北翼新兴中心城市。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依托重点园区东浦工业集中区,以机械制造业产业功能为主,有利于加快连江县传统产业升级,先进制造业。地块开发建设有利于推动本东浦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同时,企业的入驻可与周边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延伸工业园区的产业链。符合《连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相关发展要求。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一般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地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

六、结论

本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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