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6月14日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福州高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公示"。
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了《福州高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来电或发送邮箱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反映。
福州高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要求,结合福州高新区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等实际情况,制定《福州高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一、适用范围
本次区划适用于福州高新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南屿镇全域和上街镇新洲、厚廷、马排、马保、建平5个村。
二、功能区类别及执行标准
福州市高新区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5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福州高新区无符合划分为0类功能区条件的区域,本次福州高新区声环境区划为1、2、3、4a类,各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标准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
昼夜时间划分:昼间为六时至二十二时,夜间为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
三、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确定
(1)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划分
以规划确定的快速路、高速路、城市主次干道为依据,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街道一侧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含开阔地)的建筑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距离确定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米;
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米;
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米。
(2)闽江、大樟溪航道两侧区域划分
将闽江、大樟溪江堤护栏或堤外坡角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首先考虑相邻建筑物的高度,确定方法与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相同。
福州高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环境功能区1类区包括大学城文教区(福州高新区境内)、福建旗山度假区和十八重溪国家风景名胜区。执行标准为昼间≤55dB,夜间≤45dB。
大学城文教区具体范围包括:①福州高新区边界→建平路→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边界; ②福州高新区边界→福州绕城高速→117 县道→马保路→学府南路→旗山大道→广 贤路→福州高新区边界。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