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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420亩地块控规调整:拟建住宅、中小学、停车场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2.06.14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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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高级中学办学规模为72班,合计3600人,征地红线范围面积82800m2,生均用地面积23m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申报一级达标高中,生均用地面积需≥25m2,因此需在现状征地红线基础上规整高级中学用地
标签:   长乐  土地  控规

2022年6月13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3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为了推动新区发展,满足迁建需求,优化土地资源,疏解老城压力,完善近期开发方案,整合高级中学及社会停车场用地,根据水利局关于连洋河水利论证以及《福州市长乐区首占营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上洋片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评审会的相关结论,需要将位于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3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进行调整。

   根据首占营前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指挥部第九次工作例会会议纪要(【2022】11号),原则同意该片区规划调整。现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2年5月17日通过控规调整专家评审会。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及《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3基本单元位于福州长乐首占新区,占前路以南、洋鹏路以北、凯歌路以东、海峡路以西。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村庄、工业用地、特殊用地、公路、林地、果园、耕地为主,涉及规划调整用地面积为28公顷(折合420亩)。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规划对350182-B-03基本单元用地进行梳理,调整用地性质、规划指标,提高土地开发效益,容积率、建筑密度及绿地率均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闽国土资综〔2007〕316号)要求。

  1、规划用地。根据区水利局专家评审会结论,取消南北向连洋河;根据《福州市长乐区首占营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上洋片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评审会的相关结论,地块三、四区间路涉及本次报告中的多处历史建筑,需要取消;高级中学办学规模为72班,合计3600人,征地红线范围面积82800m2,生均用地面积23m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申报一级达标高中,生均用地面积需≥25m2,因此需在现状征地红线基础上规整高级中学用地;东北侧约38.2亩调整为居住用地,用于片区开发经济平衡;将原规划停车场调整到沿海峡路设置。

  2、规划指标。考虑周边现状已建地块开发强度,根据城市设计模拟方案,调整后地块B-03-07: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地块B-03-08:容积率≤2.2、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其它地块指标保持不变。

  3、配套设施。在B-03-07地块内配置9班幼儿园及托儿所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4050m2,其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3150m2,托儿所建筑面积不小于200m2;食堂面积不少于50m2;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15m2;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一处,1500-2000m2;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150-220m2;老人服务中心一处,200m2。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天,预计于2022年7月12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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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3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3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为了推动新区发展,满足迁建需求,优化土地资源,疏解老城压力,完善近期开发方案,整合高级中学及社会停车场用地,根据水利局关于连洋河水利论证以及《福州市长乐区首占营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上洋片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评审会的相关结论,需要将位于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3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进行调整。

   根据首占营前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指挥部第九次工作例会会议纪要(【2022】11号),原则同意该片区规划调整。现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2年5月17日通过控规调整专家评审会。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及《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3基本单元位于福州长乐首占新区,占前路以南、洋鹏路以北、凯歌路以东、海峡路以西。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村庄、工业用地、特殊用地、公路、林地、果园、耕地为主,涉及规划调整用地面积为28公顷(折合420亩)。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规划对350182-B-03基本单元用地进行梳理,调整用地性质、规划指标,提高土地开发效益,容积率、建筑密度及绿地率均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闽国土资综〔2007〕316号)要求。

  1、规划用地。根据区水利局专家评审会结论,取消南北向连洋河;根据《福州市长乐区首占营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上洋片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评审会的相关结论,地块三、四区间路涉及本次报告中的多处历史建筑,需要取消;高级中学办学规模为72班,合计3600人,征地红线范围面积82800m2,生均用地面积23m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申报一级达标高中,生均用地面积需≥25m2,因此需在现状征地红线基础上规整高级中学用地;东北侧约38.2亩调整为居住用地,用于片区开发经济平衡;将原规划停车场调整到沿海峡路设置。

  2、规划指标。考虑周边现状已建地块开发强度,根据城市设计模拟方案,调整后地块B-03-07: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地块B-03-08:容积率≤2.2、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其它地块指标保持不变。

  3、配套设施。在B-03-07地块内配置9班幼儿园及托儿所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4050m2,其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3150m2,托儿所建筑面积不小于200m2;食堂面积不少于50m2;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15m2;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一处,1500-2000m2;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150-220m2;老人服务中心一处,200m2。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天,预计于2022年7月12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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