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2年5月20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等示范文本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经纪行为,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福州市实际,现将《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等示范文本(见附件)印发给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网络信息平台,各有关单位,相关房屋租赁当事人,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示范文本共分为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通用范本、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居间)范本两种。
一、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通用范本
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通用版)
(示范文本)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 ,租赁面积 平方米。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并得到乙方的认可。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的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其它,证书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三)本次租赁为【】整租【】合租,非整租情况下的租赁位置位于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该房屋仅作为【】居住【】办公【】 使用,
(三)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时,居住人数为: 人(每个房间不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最多不超过 人,共同居住人员为: 。
(四)本合同项下,乙方【】有【】无转租权。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金:人民币(小写) 元/月,租期内租金总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支付类型:【】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其它 ;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电子转账;户名/姓名: ;开户行或电子渠道名称: ;卡号/账号: 。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 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之后每笔租金在 时支付。
(二)押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等任何费用;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所有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在 日内将剩余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期间,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网络费【】其它费用 。
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 【】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 【】车位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网络费【】其它费用 。
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四条 房屋租赁备案
甲方和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乙方【】甲乙双方通过网上登记备案系统或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登记备案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变更或终止合同后十日内自行通过网上登记备案系统或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遵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履行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和义务。
(二)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若设施因质量原因、自然损害而受到损坏时,由甲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甲方应确保对该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或已取得签订本合同所必须的授权,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转移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保证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若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该房屋,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非福州户籍的,入住后需按规定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和居住证;
(二)乙方应当履行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和义务。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三)乙方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房屋内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甲方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四)乙方居住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甲方应按【】 月租金【】租金总额的 %(最高不得超过租金总额的2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迟延交付房屋达7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
3.装修材料含有的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因甲方权属或债务纠纷严重影响乙方居住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且乙方应按【】 月租金【】租金总额的 %(最高不得超过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7日的,或欠缴各项相关费用的金额达到 元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或实际居住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的;
3.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拆改变动房屋内结构、损坏房屋或者实施其他违法建设行为的;
4.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或利用租赁房屋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按【】 月租金【】租金总额的 %(最高不得超过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已收租金;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每日按日租金2倍的标准支付逾期费用;
(三)租赁期满,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每日按日租金2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费用;
(四)达到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时,乙方仍不履行腾房义务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 日内,将承租房屋内的乙方物品清理并搬离承租房屋,逾期未处理的物品,甲方有权将乙方物品清理或搬离。
(五)其他违约情况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由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一)甲、乙双方向以下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其他约定: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 代理人签章:
本合同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二、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居间)范本
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居间)
(示范文本)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居间人(以下简称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机构备案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方式:
租赁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经经纪机构居间介绍,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其房屋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 ,租赁面积 平方米。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并得到乙方的认可。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的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其它,证书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三)本次租赁为【】整租【】合租,非整租情况下的租赁位置位于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该房屋仅作为【】居住【】办公【】 使用,
(三)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时,居住人数为: 人(每个房间不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最多不超过 人,共同居住人员为: 。
(四)本合同项下,乙方【】有【】无转租权。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金:人民币(小写) 元/月,租期内租金总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支付类型:【】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其它 ;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电子转账;户名/姓名: ;开户行或电子渠道名称: ;卡号/账号: 。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 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之后每笔租金在 时支付。
(二)押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等任何费用;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所有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在 日内将剩余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期间,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网络费【】其它费用 。
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 【】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 【】车位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网络费【】其它费用 。
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四条 居间服务
(一) 丙方应向甲乙双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从业证件。
(二) 丙方指定从业人员 (联系方式 )负责该房屋经纪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甲乙方委托事项。
(三) 丙方应核验甲乙双方提供的身份证明。
(四) 丙方应核查房屋权属的真实性并陪同乙方实地看房。
(五) 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六) 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通过网上登记备案系统签订并上传本合同。
(七) 丙方不得向甲方或者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可能影响租赁成交的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或者乙方的利益。
(八) 丙方不得泄露或者不当使用甲方或乙方信息,谋取不当利益。
(九) 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电子转账;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尽快完成甲乙双方委托事项。
(十) 丙方除收取经纪服务费外,不得额外收取其它费用。
第五条 房屋租赁备案
甲方和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丙方【】 通过网上登记备案系统或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登记备案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变更或终止合同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经纪机构或自行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遵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履行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和义务。
(二)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若设施因质量原因、自然损害而受到损坏时,由甲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甲方应确保对该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或已取得签订本合同所必须的授权,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转移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保证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若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该房屋,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非福州户籍的,入住后需按规定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和居住证;
(二)乙方应当履行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和义务。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三)乙方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房屋内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甲方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四)乙方居住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甲方应按【】 月租金【】租金总额的 %(最高不得超过租金总额的2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迟延交付房屋达7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
3.装修材料含有的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因甲方权属或债务纠纷严重影响乙方居住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且乙方应按【】 月租金【】租金总额的 %(最高不得超过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7日的,或欠缴各项相关费用的金额达到 元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或实际居住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的;
3.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拆改变动房屋内结构、损坏房屋或者实施其他违法建设行为的;
4.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或利用租赁房屋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按【】 月租金【】租金总额的 %(最高不得超过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已收租金;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每日按日租金2倍的标准支付逾期费用;
(三)租赁期满,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每日按日租金2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费用;
(四)达到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时,乙方仍不履行腾房义务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 日内,将承租房屋内的乙方物品清理并搬离承租房屋,逾期未处理的物品,甲方有权将乙方物品清理或搬离;
(五)丙方违反第四条相关约定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或乙方的损失;
(六)其他违约情况 。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由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一)甲、乙双方向以下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其他约定: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 代理人签章:
居间人(丙方)签章:
从业人员:
本合同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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