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5月2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2021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 福州市2021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22〕258号文件批准。

该批次01号地块(地块名称:郭宅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及配套用地,业主单位:市土地发展中心)涉及征收仓山区盖山镇郭宅村水浇地0.3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874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6065公顷。上述地块由仓山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征地批后实施具体工作。
通知要求,仓山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建国土部门强区扩权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办理“征收土地公告”、留用地货币化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及相关税费收缴和发放、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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