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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征收城门镇106.35亩集体土地,示意图公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2.05.1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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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次征地涉及城门镇潘墩村、盖山镇屿宅村,拟征地面积7.0904公顷(106.35亩),征地范围东至林浦路;西至高旺路; 南至潘墩路;北至后坂新城。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二类居住用地(R2)及其配套。
标签:   征地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0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土地征收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2〕8号)。

  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发布收储林浦路西侧原六中分校西北侧地块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本次征地涉及城门镇潘墩村、盖山镇屿宅村,拟征地面积7.0904公顷(106.35亩),征地范围东至林浦路;西至高旺路; 南至潘墩路;北至后坂新城。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二类居住用地(R2)及其配套,拟于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8日由仓山区城门镇、盖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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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0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土地征收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2〕8号)。

  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发布收储林浦路西侧原六中分校西北侧地块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本次征地涉及城门镇潘墩村、盖山镇屿宅村,拟征地面积7.0904公顷(106.35亩),征地范围东至林浦路;西至高旺路; 南至潘墩路;北至后坂新城。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二类居住用地(R2)及其配套,拟于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8日由仓山区城门镇、盖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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