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拟出售永康项目公司股权的意向性公告”。
公告透露,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拟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拟将公司持有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转让给缤慕公司,交易的总对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
本次交易的对象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高光置业100%股权,持有高光置业债权33.04亿元;阳光城全资公司浙江阳光城持有目标公司100%权益。
缤慕公司拟代浙江阳光城向中融信托支付款项,目标公司100%股权由中融信托直接变更至滨慕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滨慕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交易标的及子公司所属项目情况:
目标公司子公司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已取得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六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具体权益比例待审计评估后一并确认披露,具体包括:
(1)地块二: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11号,坐落于经济开发区都市外滩分割地块二,宗地面积为54,540.1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2,不低于1.8;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不低于25%;绿地率不低于15%。
(2)地块三: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13号,坐落于经济开发区都市外滩分割地块三,宗地面积为82,152.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2,不低于1.8;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不低于25%;绿地率不低于15%。
(3)地块四: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12号,坐落于永康经济开发区S9-15-3地块,宗地面积为44,81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6,不低于1.8;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不低于25%;绿地率不低于15%。
(4)地块五: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04号,坐落于永康经济开发区S9-15-2地块,宗地面积为67,06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2,不低于1.6;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不低于25%;绿地率不低于15%。
(5)地块六: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180号,坐落于永康经济开发区S10-7-1地块,宗地面积为41,53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6,不低于1.6;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不低于25%;绿地率不低于15%。
(6)地块七:对应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浙(2021)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05205号,坐落于永康经济开发区S10-7-2地块,宗地面积为62,2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6,不低于1.6;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不低于25%;绿地率不低于15%。
阳光城2021发生存货跌价损失69.16亿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营业收入425.2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52亿元,主要系本期达到结利条件的房地产收入减少、计提存货跌价增加所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按照目前市场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91,630.35万元。受此影响,当期存货跌价损失691,630.35万元,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对此,阳光城表示,阳光城拟采取多项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促进长远、健康发展。一是调整发展策略,力争早日走出困局;二是加强销售,全力回款;三是强化现金流管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有效促进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四是加强大运营管理体系,有序复工复产,确保交付目标;五是加强投后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六是积极拓展轻资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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