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6日,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房屋征收有限公司联合通过《福建日报》发布一则吸收合并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房屋征收有限公司作出的股东决定: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拟吸收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存续,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注销。
合并前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合并后存续的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佰万元。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承继。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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