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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本科高校北侧地块调整:新增约75亩住宅用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2.04.25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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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教育用地面积由638.41亩调整为541.89亩,主要申请将北侧九老溪两侧未开发建设地块(93.64亩)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74.96亩)、防护绿地(7.43亩)、公园绿地(10.48亩)、道路用地(1.46亩)。
标签:   福州工商学院  土地  控规

  2022年4月20日,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福州工商学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论证 及控规图则》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福州工商学院项目开发建设,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福州工商学院委托北京中奥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州工商学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论证及控规图则》,并经先政府同意和专家评审通过。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

 

  据悉,福州工商学院即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校,该校创办于2002年,现设有工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创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公共基础教学部等二级教学单位,设置金融学、视觉传达设计、区块链工程、学前教育等30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近万人,是一所经、管、工、文、法、艺、教育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福州工商学院永泰葛岭学院路1号,共规划用地130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已建成校园占地近800亩,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

  此次福州工商学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教育用地面积由638.41亩调整为541.89亩。北侧九老溪两侧未开发建设地块(93.64亩)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74.96亩)。这也意味着福州工商学院北侧,未来拟建约75亩住宅项目。

《福州工商学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论证及控规图则》
的公示稿

一、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规位于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北部西溪村,东至福州工商学院挡墙,西至葛丹公路,南临溪西村民住宅小区,北至工商学院围墙,总用地面积739.39亩。

 

福州工商学院位置图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1.用地调整:教育用地面积由638.41亩调整为541.89亩,主要申请将北侧九老溪两侧未开发建设地块(93.64亩)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74.96亩)、防护绿地(7.43亩)、公园绿地(10.48亩)、道路用地(1.46亩)。

2.指标调整:教育用地的容积率≤0.92、建筑密度≤于24%、绿地率≥30%、建筑限高≤50米等指标按原出让合同不变;二类住宅用地主要规划指标设置为1.0<容积率≤1.1、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27米,配套邻里商业、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物业管理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点、垃圾分类屋等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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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20日,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福州工商学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论证 及控规图则》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福州工商学院项目开发建设,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福州工商学院委托北京中奥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州工商学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论证及控规图则》,并经先政府同意和专家评审通过。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

 

  据悉,福州工商学院即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校,该校创办于2002年,现设有工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创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公共基础教学部等二级教学单位,设置金融学、视觉传达设计、区块链工程、学前教育等30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近万人,是一所经、管、工、文、法、艺、教育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福州工商学院永泰葛岭学院路1号,共规划用地130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已建成校园占地近800亩,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

  此次福州工商学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教育用地面积由638.41亩调整为541.89亩。北侧九老溪两侧未开发建设地块(93.64亩)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74.96亩)。这也意味着福州工商学院北侧,未来拟建约75亩住宅项目。

《福州工商学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论证及控规图则》
的公示稿

一、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规位于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北部西溪村,东至福州工商学院挡墙,西至葛丹公路,南临溪西村民住宅小区,北至工商学院围墙,总用地面积739.39亩。

 

福州工商学院位置图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1.用地调整:教育用地面积由638.41亩调整为541.89亩,主要申请将北侧九老溪两侧未开发建设地块(93.64亩)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74.96亩)、防护绿地(7.43亩)、公园绿地(10.48亩)、道路用地(1.46亩)。

2.指标调整:教育用地的容积率≤0.92、建筑密度≤于24%、绿地率≥30%、建筑限高≤50米等指标按原出让合同不变;二类住宅用地主要规划指标设置为1.0<容积率≤1.1、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27米,配套邻里商业、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物业管理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点、垃圾分类屋等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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